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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外本板已經公布新板規了(已與b板主共同研商),請詳閱所應知權利與須知 第十條:(違規處理) 本佛法討論板板規,並無事先「勸告」或「警告」之必要性板主得依板規執行公務 ,直接取消違規者發言權。建請所有板友於發文或推文前詳閱本佛板板規。如發生以上任 一違規情節,任一板主得視情節輕重之不同採「警告」、「刪文」、「鎖文」、「要求解 釋」或「禁言」之任一處分或兩種以上之處分。 板主處理板務,有時需費時整理、查閱相關資料,為免板上混亂,板主得以自由心證認定 板面文章是否有違規,有權先行鎖文,鎖文後如又繼續發文,得禁言其1週處置,並請當 事者來信解釋(未解釋者即視為認同板主處置),並等候判決,原則上處理違規事項為1週 內,因為板主不可能隨時在站上等候違規處理,如上法院按鈴控告也不可能馬上就開庭宣 判,也是需要一段時間。原則上1週內若尚未回復者(寄信時,請自作寄信備份),為免漏 信或誤刪之可能,故請再來信詢問。 並依據站規,板主未正式公告宣判之前,嚴禁越級至組務板申訴胡亂指控板主吃案,如 不服者,經前後2位板主公告宣判後,才可至組務板申訴。 以上違反者,板主得再加水桶2月,以滋警惕。 ※ 引述《budalearning (拒看拒買忘忘媒體產業)》之銘言: : ※ 引述《AHJKL (hi)》之銘言: : : 請依據申訴程序: : : 佛板板規: : : 並依據板規,budalearning板友如有不服,得申訴部分: : : 2. : : 對於違反本佛教板板規者,為免該板友繼續亂板,板主可以自行認定,而採先行禁言 : : 之機制,並請受禁言處分者於七天內,來信該板主信箱解釋,否則視同接受該禁言之處分 : : 。如未經信箱解釋,依據ptt法院《PttLaw》規定不予受理,請勿越級申訴。如解釋後, : : 經板主認定仍有違反板規之明顯事證,以板主認定為裁決標準,不服處分者可逕向另一板 : : 主申訴,若第二板主仍維持原判,不服者可向組務板提出再申訴,並依小組長判決認定之 : : 結果,得「撤銷」或「維持原判」。 : : 依據ptt法院《PttLaw》規定不予受理,請勿越級申訴 : 我已經寄信給A板主 內容是對他的判決失去信心 並未解釋違反前條"非佛說" : 請他快點處理他那邊的程序 還是請組務作最後裁判 說有違反版規 要我寄信解釋?顯然是欲加之罪何患無辭?對人不對事的裁定 ~~~~~~~~~~~~~~~~~~~~~~ ~~~~~~~~~~ 此部分b板友再度藉以疑問句,攻擊抹滅本人依法執行板規,對事不對人。 煩請小組長執行組規。 二 說我違反版規第七條 而要我提出解釋 我要質疑的是 我的推文哪裡違反版規第七條?需要我提出解釋 我不知從和解釋起? 此部分本人詳查該文後發現的,請提出解釋, [注意事項]: 1. 本佛板之任一板主得主動檢舉、偵查與判決,亦得依狀況或違規情節輕重之不同而 採用勸告、警告、刪文、鎖文、要求解釋,或直接禁言之任一處分或兩種以上處分。 兩位板主原則上權限一樣,得互相幫忙,但若遇見解不同,buddhanature板主有最終 審判與決定權。上,AHJKL板主有最終審定權。 2. 對於違反本佛教板板規者,為免該板友繼續亂板,各板主得自行認定,而採先行禁言 之機制,並請受禁言處分者於七天內,來信該板主信箱解釋,否則視同接受該禁言之處分 。如未經信箱解釋,依據ptt法院《PttLaw》規定不予受理,請勿越級申訴。如解釋後, 經板主認定仍有違反板規之明顯事證,以板主認定為裁決標準,不服處分者可逕向另一板 buddhanature提出申訴,若板主buddhanature仍維持原判,不服者方可向組務板提出申 ,並依小組長判決認定之結果,得「撤銷」或「維持原判」並依據站規,板主未正式公告宣判之前,嚴禁越級至組務板申訴胡亂指控板主吃案,如 不服者,經前後2位板主公告宣判後,才可至組務板申訴。 以上違反者,板主得再加水桶2月,以滋警惕。 如再越級申訴,板主得再加水桶2月,以滋警惕。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36.236.132.240 ※ 編輯: AHJKL 來自: 36.236.132.240 (08/27 00:59) ※ 編輯: AHJKL 來自: 36.236.132.240 (08/27 01: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