另外本板已經公布新板規了(已與b板主共同研商),請詳閱所應知權利與須知
第十條:(違規處理)
本佛法討論板板規,並無事先「勸告」或「警告」之必要性,板主得依板規執行公務
,直接取消違規者發言權。建請所有板友於發文或推文前詳閱本佛板板規。如發生以上任
一違規情節,任一板主得視情節輕重之不同採「警告」、「刪文」、「鎖文」、「要求解
釋」或「禁言」之任一處分或兩種以上之處分。
板主處理板務,有時需費時整理、查閱相關資料,為免板上混亂,板主得以自由心證認定
板面文章是否有違規,有權先行鎖文,鎖文後如又繼續發文,得禁言其1週處置,並請當
事者來信解釋(未解釋者即視為認同板主處置),並等候判決,原則上處理違規事項為1週
內,因為板主不可能隨時在站上等候違規處理,如上法院按鈴控告也不可能馬上就開庭宣
判,也是需要一段時間。原則上1週內若尚未回復者(寄信時,請自作寄信備份),為免漏
信或誤刪之可能,故請再來信詢問。
並依據站規,板主未正式公告宣判之前,嚴禁越級至組務板申訴或胡亂指控板主吃案,如
不服者,經前後2位板主公告宣判後,才可至組務板申訴。
以上違反者,板主得再加水桶2月,以滋警惕。
※ 引述《budalearning (拒看拒買忘忘媒體產業)》之銘言:
: ※ 引述《AHJKL (hi)》之銘言:
: : 請依據申訴程序:
: : 佛板板規:
: : 並依據板規,budalearning板友如有不服,得申訴部分:
: : 2.
: : 對於違反本佛教板板規者,為免該板友繼續亂板,板主可以自行認定,而採先行禁言
: : 之機制,並請受禁言處分者於七天內,來信該板主信箱解釋,否則視同接受該禁言之處分
: : 。如未經信箱解釋,依據ptt法院《PttLaw》規定不予受理,請勿越級申訴。如解釋後,
: : 經板主認定仍有違反板規之明顯事證,以板主認定為裁決標準,不服處分者可逕向另一板
: : 主申訴,若第二板主仍維持原判,不服者可向組務板提出再申訴,並依小組長判決認定之
: : 結果,得「撤銷」或「維持原判」。
: : 依據ptt法院《PttLaw》規定不予受理,請勿越級申訴
: 我已經寄信給A板主 內容是對他的判決失去信心
並未解釋違反前條"非佛說"
: 請他快點處理他那邊的程序 還是請組務作最後裁判
說有違反版規 要我寄信解釋?顯然是欲加之罪何患無辭?對人不對事的裁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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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部分b板友再度藉以疑問句,攻擊抹滅本人依法執行板規,對事不對人。
煩請小組長執行組規。
二
說我違反版規第七條 而要我提出解釋 我要質疑的是
我的推文哪裡違反版規第七條?需要我提出解釋 我不知從和解釋起?
此部分本人詳查該文後發現的,請提出解釋,
[注意事項]:
1.
本佛板之任一板主得主動檢舉、偵查與判決,亦得依狀況或違規情節輕重之不同而
採用勸告、警告、刪文、鎖文、要求解釋,或直接禁言之任一處分或兩種以上處分。
兩位板主原則上權限一樣,得互相幫忙,但若遇板規見解不同,buddhanature板主有最終
審判與決定權。板務上,AHJKL板主有最終審定權。
2.
對於違反本佛教板板規者,為免該板友繼續亂板,各板主得自行認定,而採先行禁言
之機制,並請受禁言處分者於七天內,來信該板主信箱解釋,否則視同接受該禁言之處分
。如未經信箱解釋,依據ptt法院《PttLaw》規定不予受理,請勿越級申訴。如解釋後,
經板主認定仍有違反板規之明顯事證,以板主認定為裁決標準,不服處分者可逕向另一板
主buddhanature提出申訴,若板主buddhanature仍維持原判,不服者方可向組務板提出申
訴,並依小組長判決認定之結果,得「撤銷」或「維持原判」。
並依據站規,板主未正式公告宣判之前,嚴禁越級至組務板申訴或胡亂指控板主吃案,如
不服者,經前後2位板主公告宣判後,才可至組務板申訴。
以上違反者,板主得再加水桶2月,以滋警惕。
如再越級申訴,板主得再加水桶2月,以滋警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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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編輯: AHJKL 來自: 36.236.132.240 (08/27 00:59)
※ 編輯: AHJKL 來自: 36.236.132.240 (08/27 01: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