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buddhanature (應無所住,而生其心~!)》之銘言:
: 標題: Re: [申訴] Buddhism板 B板主胡亂刪除板友文章
: 時間: Thu Nov 8 22:38:40 2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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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引述《sitos (麥子)》之銘言:
: : ※ 引述《buddhanature (應無所住,而生其心~!)》之銘言:
: : : 請sitos 小組長 先幫忙釐清一下:
: : : 人文宗教板其他板(除佛教板外),刪文是否也需先公告?
: : 若為使用者違規之處分,須經公告方生效力。
: : : 還是板主見違規可刪文得以不通知或公告,直接刪文?
: : : 違規處分,若非禁言,而是處分文章,非處分po文之人,是否需事先公告?
: : : 人文宗教板 是否有統一規範? 因為有些板規規範 得刪文處分?
: : 根據站規,所有使用者違規之處分,皆須經公告方生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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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人宗教21板,竟達9個板之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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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上為人文宗教板各板有關刪文規範中,與此節不合之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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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請問小組長,這些板是否有規範過度?而小組長沒發現?予以勸改或糾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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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tt其他板,又該怎麼看待刪文規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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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還是各板得依板主制訂需求而 有彈性鬆緊其板之刪文規範?
根據「板主權力義務規範」(SYSOP z-23-2-6-4),「二、權限」之「(9) 制定板規權」:
板主有權制定該看板之板規,但不得違反上層本國法律、站規、群組規範、小
組組規,有牴觸者無效。
因此,板規與站規牴觸之部份皆無效。
根據前述站規所有板規之處分不管有無提及是否會公告,其處分皆須經公告方生效力。
因此,板規若規定其處分不須經過公告,此板規與站規牴觸則為無效板規。
: 謝謝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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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buddhanature 敬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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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佛告阿難。一切眾生,從無始來,種種顛倒,業種自然,如惡叉聚。諸修行人,不能得成
: 無上菩提,乃至別成聲聞緣覺,及成外道,諸天魔王,及魔眷屬。皆由不知二種根本,錯
: 亂修習。猶如煮沙,欲成嘉饌,縱經塵劫,終不能得。云何二種。阿難,一者,無始生死
: 根本。則汝今者,與諸眾生,用攀緣心,為自者。二者,無始菩提涅槃元清淨體。則汝今
: 者識精元明,能生諸緣,緣所遺者。由諸眾生,遺此本明,雖終日行而不自覺,枉入諸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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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編輯: buddhanature 來自: 111.242.168.221 (11/08 22: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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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實實在在的告訴你們,一粒麥子不落在地裡死了,
仍舊是一粒,若是死了,就結出許多子粒來。
約翰福音 12: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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