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sitos (麥子)》之銘言:
: ※ 引述《buddhanature (應無所住,而生其心~!)》之銘言:
: : 標題: Re: [申訴] Buddhism板 B板主胡亂刪除板友文章
: : 時間: Thu Nov 8 22:38:40 2012
: : 人宗教21板,竟達9個板之多
: : 以上為人文宗教板各板有關刪文規範中,與此節不合之處,
: : 請問小組長,這些板是否有規範過度?而小組長沒發現?予以勸改或糾正?
: : ptt其他板,又該怎麼看待刪文規範?
: : 還是各板得依板主制訂需求而 有彈性鬆緊其板之刪文規範?
: 根據「板主權力義務規範」(SYSOP z-23-2-6-4),「二、權限」之「(9) 制定板規權」:
: 板主有權制定該看板之板規,但不得違反上層本國法律、站規、群組規範、小
: 組組規,有牴觸者無效。
: 因此,板規與站規牴觸之部份皆無效。
: 根據前述站規所有板規之處分不管有無提及是否會公告,其處分皆須經公告方生效力。
: 因此,板規若規定其處分不須經過公告,此板規與站規牴觸則為無效板規。
小組長您好
抱歉,這是另一個問題,所以重起一篇,
小弟勞駕一下:
針對小弟在文章代碼(AID): #1GcyFr62 所po的疑惑
懇請小組長解答
2.Catholic 板
1. 請恪遵網路禮儀,如同與人面對面談話那樣的尊重程度。
1-2 若板主判定某文為板友情緒發言,經勸告修改無效後,將刪除該文並寄信
至原發文者信箱,請其注意發文態度。
1-4 若未見改善,如為發文,則刪文並寄信至原發文者信箱。
2. 禁止人身攻擊、互相謾罵,以及文章內含尖酸或影射性攻擊字句。
2-2 違者若為發文第一次違犯,則刪文並寄信至原發文者信箱,請其注意發文
態度。
3. 禁止使用注音文、火星文、很黃很暴力文、未經原作同意擅自轉貼文章,及文
章標題使用「公告」分類。
3-1 若為第一次違犯,則刪文並在原標題說明刪文所依據的板規。
4. 除天主教外,其餘團體之活動宣傳及廣告張貼,請先取得版主同意。
4-2 若為第一次違犯,則刪文並寄信至原發文者信箱,說明刪文理由。
7-2 沒有引用思高聖經,以及若引用其他版本聖經而無附上來源網址的,板主
會推文並寄信請其修改。三天後沒有修改,板主會將原文刪除,並寄信通
知原作者。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20.136.225.232
推 Trunicht:附議
@@ 還有本組務板小組長附議背書~
請問: Trunicht小組長附議背書該篇板規,但該篇板規明顯與sitos小組長對於
未公告就刪文之看法不同,麻煩小組長解釋一下。
謝謝
多所麻煩,只為釐清判決的標準,與本佛教板規是否有更改之必要,請勿罣礙~
再次感恩
buddhanature 敬上
: : 謝謝回答
: : buddhanature 敬上
: : --
: : 佛告阿難。一切眾生,從無始來,種種顛倒,業種自然,如惡叉聚。諸修行人,不能得成
: : 無上菩提,乃至別成聲聞緣覺,及成外道,諸天魔王,及魔眷屬。皆由不知二種根本,錯
: : 亂修習。猶如煮沙,欲成嘉饌,縱經塵劫,終不能得。云何二種。阿難,一者,無始生死
: : 根本。則汝今者,與諸眾生,用攀緣心,為自者。二者,無始菩提涅槃元清淨體。則汝今
: : 者識精元明,能生諸緣,緣所遺者。由諸眾生,遺此本明,雖終日行而不自覺,枉入諸趣
: : 。
: : --
: : ◆ From: 111.242.168.221
--
佛言:龍王。當知菩薩有一法。能斷一切諸惡道苦。
何等為一。謂於晝夜常念思惟觀察善法。
令諸善法念念增長。不容毫分不善間雜。
是即能令諸惡永斷。善法圓滿。常得親近諸佛菩薩及餘聖眾。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1.242.168.2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