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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文轉錄自 caselook 信箱] 作者: caselook (幸福要懂得耕耘) 標題: Re: [建議] 廢止佛教板(Buddhism)板規第七條、第八條 時間: Thu Dec 6 22:39:40 2012 佛板板規第七條與第八條的爭點,係附佛黑名單中的合法立案宗教團體,是不是第七 條中所定義的「社會善良風俗之任一宗教信仰者」?依據我國人民團體法及相關宗教 法規立案的宗教團體,憑什麼說人家不是「社會善良風俗之宗教信仰者」?如果只是 關起門來批評別人,在不妨礙他人自由的前提之下,是屬個人的言論自由範圍;但 ptt的討論板是公眾場域,如此明目張膽的「貶抑」其他宗教團體,不但已侵害他人 的名譽,也犯了佛教中「自讚毀他」的口業。 ◎關於「外道」的說明 佛經中的「外道」,係專指古代印度的婆羅門教派,稱為「六師外道」,後來逐漸 分化為「96種外道」,其中有許多是被佛教視為「邪命外道」的教派。現代社會中 ,印度本土已無所謂的「外道」了。佛教內現代的定義是「心外求法,名為外道」。 ;佛板板規第八條特別區分「附佛」與「外道」,是把世界上除佛教以外的所有宗教 皆視為「外道」,這是「以古貶今」,真是愈描愈黑。 ◎「附佛」與「爭議」 「附佛」一詞含有「貶抑」,是無庸置疑的。至於「爭議」,豈能因為「爭議」而禁 言?討論板設立之目的,就是提供一個公開交流的資訊平臺,又不是私人聊天室;且 此類「爭議」並無符合社會通念之公開標準;敢問「附佛爭議」是那一種爭議?我國 有那一個具公信力之官方機構公布過「附佛外道」的黑名單?不要再誣陷中國佛教會 了,請看下面連結: http://tw.knowledge.yahoo.com/question/question?qid=1611040603656 ptt佛教板已成為散布謠言的溫床,這不止是傷害佛板而已,正信佛教亦受其累。 ◎佛教「三法印」 所謂的佛教「三法印」是「苦、無常、無我」,如果說違背這三大原則的都是 「附佛」,那麼「極樂世界」是講「此間無苦,唯有眾樂」,是不是也違背了「三法 印」?佛經內容浩瀚如海,廣博耆宿大有人在,我輩又何德何能?連驢都沒看過,也 能指著和尚罵禿驢? 現在的佛板,別說討論其他宗教了,連提到「上帝」都不行,不明究理者還以為佛教 徒皆如此偏執,真是「三世佛冤」啊。 ◎自由的濫用 我國法律對於各項自由之保障,已十分完備。若有興趣,可至ptt法律板發文請益。 要提憲法第23條,需具備相當的要件,請勿引喻失義,貽笑大方。 況且,禁止引用網路連結,已違背我國著作權法之合理使用規範。 引文而不註明出處,才是要不得的剽竊行為,身為板主,不可不知。 ◎本人在被禁言之前,曾於11/16致函AHJKL板主,建議佛板最好不要以板主的自由心 證來裁量,並建議可開放噓文,限制推文數,純粹從技術面來維持板面的正常運作, 相信B板主亦知此事,且回信給本人,但卻公然指稱: 『但在被禁言前,caselook從未來信討論過,請知悉。』 且本人在提出板規建議案之前,亦已事先以站內信告知佛板兩位板主,相關信件往來 皆有備忘,可提供給小組長及眾板友參考。至於本人遭禁言一事,不是本人提案的目 的。本人在12/3被水桶之後,亦致函B板主,向其請益「無相念佛」一文有何違背佛 經之處?B板主只表示,附連結即已違犯板規,他只是依板規執行,對於裁量基準, 隻字未提。相關信件,本人亦有備份,可付公評。 茲節錄如下: 『依佛板板規第八條,依情節輕重禁言,最高以三個月為限。 「無相念佛」一文係純粹之資訊分享文,不知何以首次初犯 即處以最高罰則?是否情節輕重之認定全憑板主之自由心證? 若板主認為該類資訊不宜於佛板分享,可逕予刪文, 但既未事後警告,又直接判處最高罰則,請問裁罰基準何在? 綜觀佛板板規第八條之意旨,主要在禁止附佛外道之言論, 然此言論審查機制是否確當?是否違反我國憲法言論自由之保障? 尚有討論之空間。身為板主,更當謹慎從事。』 再次重申,本人對佛板板規之建議與遭禁言一事,並無直接關係。 先前佛板板規1.3版之第八條罰責,係禁言八週(佛板文章ID:#1EXmVcY1), 現行板規則是三個月,加重處罰之作為,足以證明爭議不減反增,人心思變之趨勢。 ※ 引述《buddhanature (應無所住,而生其心~!)》之銘言: : 報告小組長: : 個人很高興有這個好機會,藉此機會剛好可以澄清一下: : 佛教人士和佛教教義並無歧視任何宗教團體或人士。 : 先報告一下: 本佛板板規第八條已明文說明:(註:附佛爭議與外道乃兩個不同之概念。) : 並非caselook所言 :使用"外道"一詞是貶抑的用法。 : 下面先解釋 "外道",再解釋 "附佛爭議"。 : 一. : 自佛陀時代開始,佛陀講經已用"外道"來形容其他宗教的修行人。 : 外道一詞本身是中性,並無貶意;有心人士刻意煽動、意欲挑起不同宗教間紛爭, : 唯恐世界不亂,其心可誅。 : 隨舉幾例供參考: : 1. : http://www.cbeta.org/result/normal/T17/0846_001.htm : 外道問聖大乘法無我義經 : T17n0846_p0934a17(00)║ : T17n0846_p0934a18(00)║ : T17n0846_p0934a19(10)║ : T17n0846_p0934a20(20)║    西天譯經三藏朝散大夫試鴻臚少卿傳教大師臣法天奉 :  詔譯 : T17n0846_p0934a21(00)║如是我聞。一時佛在大眾中。爾時外道。 : T17n0846_p0934a22(02)║有疑欲決。迷大乘行。來至佛所。稽首恭重。 : T17n0846_p0934a23(03)║合十指掌。問無我義。大丈夫。是一切智。 : T17n0846_p0934a24(05)║常說此身無我。若身無我本性亦無。 : T17n0846_p0934a25(08)║云何說有哀啼戲笑憎愛兩舌等事。當何所生。是我所疑。 : T17n0846_p0934a26(03)║願賜除斷。 : T17n0846_p0934a27(00)║如來所言。身與本性。有無云何。佛言外道。 : T17n0846_p0934a28(01)║諦聽諦受。當為汝說。 : ------------------ : 連外道(其他宗教之修行人)也來問學,佛陀也照答,哪裡有分別歧視? : ------------------- : 2. http://www.cbeta.org/result/normal/T32/1640_001.htm : T32n1640_p0156c10(00)║ : T32n1640_p0156c11(00)║  No. 1640 : T32n1640_p0156c12(00)║ : T32n1640_p0156c13(13)║提婆菩薩釋楞伽經中外道小乘涅槃論 : T32n1640_p0156c14(00)║ : T32n1640_p0156c15(00)║    提波菩薩造 : T32n1640_p0156c16(00)║    後魏北印度三藏菩提流支譯 : T32n1640_p0156c17(00)║問曰。何者外道所謂涅槃。 : T32n1640_p0156c18(00)║答曰。外道所說涅槃有二十種。 : T32n1640_p0156c19(05)║是諸外道等虛妄分別。如是等因能生六道。 : T32n1640_p0156c20(05)║如來為遮是等邪見故說涅槃因果正義。何等二十。 : T32n1640_p0156c21(02)║一者小乘外道論師。二者方論師。三者風論師。 : T32n1640_p0156c22(00)║四者違陀論師。五者伊賒那論師。 : T32n1640_p0156c23(04)║六者裸形外道論師。七者毘世師論師。八者苦行論師。 : T32n1640_p0156c24(00)║九者女人眷屬論師。十者行苦行論師。 : T32n1640_p0156c25(02)║十一者淨眼論師。十二者摩陀羅論師。 : T32n1640_p0156c26(04)║十三者尼犍子論師。十四者僧佉論師。 : T32n1640_p0156c27(06)║十五者摩醯首羅論師。十六者無因論師。十七者時論師。 : T32n1640_p0156c28(01)║十八者服水論師。十九者口力論師。 : T32n1640_p0156c29(04)║二十者本生安荼論師。 : T32n1640_p0157a01(00)║問曰。 : T32n1640_p0157a02(15)║何者外道說諸受陰盡如燈火滅種壞風止名涅槃。答曰。第一小 : 乘外道論師說。 : ------------------------------- : "外道"就是指其他宗教修行人,無貶意; : 認為有貶意是不了解佛陀說法或不了解佛經的人才會說的話。 : "外道"一詞只是為了讓學佛的人能區別他教教義與佛教教義而已。 : ----------------------------- : 3. http://www.cbeta.org/result/normal/T02/0099_014.htm : T02n0099_p0093b20(00)║ : T02n0099_p0093b21(00)║ : T02n0099_p0093b22(00)║雜阿含經卷第十四 : T02n0099_p0093b23(00)║ : T02n0099_p0093b24(00)║    宋天竺三藏求那跋陀羅譯 : T02n0099_p0093b25(00)║   (三四三) 如是我聞: 一時, : T02n0099_p0093b26(08)║佛住王舍城迦蘭陀竹園。爾時,尊者浮彌比丘住耆闍崛山。  : 時, : T02n0099_p0093b27(01)║有眾多外道出家詣尊者浮彌所, : T02n0099_p0093b28(05)║共相問訊慶慰,共相問訊慶慰已,退坐一面, : T02n0099_p0093b29(04)║語尊者浮彌言:「欲有所問,寧有閑暇見答與不?」 : T02n0099_p0093c01(00)║尊者浮彌語諸外道出家:「隨汝所問, : T02n0099_p0093c02(02)║當為汝說。」 時,諸外道出家問尊者浮彌: : T02n0099_p0093c03(05)║「苦樂自作耶?」 尊者浮彌答言: : T02n0099_p0093c04(10)║「諸外道出家說苦樂自作者,世尊說言:『此是無記。』」  : 復問: : T02n0099_p0093c05(05)║「苦樂他作耶?」 答言:「苦樂他作者,世尊說言: : T02n0099_p0093c06(04)║『此是無記。』」 復問:「苦樂自他作耶?」 答言: : T02n0099_p0093c07(06)║「苦樂自他作者,世尊說言:『此是無記。』」 復問: : T02n0099_p0093c08(07)║「苦樂非自非他無因作耶?」 答言:「苦樂非自非他無因作 : 者, : T02n0099_p0093c09(00)║世尊說言:『此是無記。』」 諸外道出家復問: : T02n0099_p0093c10(04)║「云何?尊者浮彌苦樂自作耶?說言無記。 : T02n0099_p0093c11(04)║苦樂他作耶?說言無記。苦樂自他作耶?說言無記。 : T02n0099_p0093c12(02)║苦樂非自非他無因作耶?說言無記。 : ---------------------- : 這一段經文"外道"問佛,佛還是用佛教觀點告訴外道, : 並非像caselook所言有任何排斥。 : ------------------- : 因族繁不及備載,以上僅花五~十分鐘搜索,外加說明, : 佛教裡,使用"外道"並無任何問題,認為有問題的或有歧視的,並不了解佛教教義。 : ------------------- : 二.附佛爭議定義 : 檢舉、申訴及解桶之規定: (以下亦視同板規) : 02. : 處理檢舉文時間為期1週。來信也請勿趁機以不實言論攻擊或污衊板友(違者水桶1~2月)、 : 或者攻擊板主(板主「僅以板規」治版,請勿以佛法、因果等來論斷板主處置,請先學習 : 相關佛學,如「遵守規定」等,因為是您先行違板規在先的,故請先懺悔,勿妄說佛法因 : 果,違者水桶半年。)。 : 板主「僅以板規」治版,此段已有定義。 : 而"附佛爭議",AHJKL板主已於精華區 13-1明文規範,並非未教先殺的手法治板。 : 詳如下所示: : ---------- : 故歸類於「爭議」名單 : (僅用 中性字眼「爭議」二字,乃因收集網路上較具「爭議性」之討論), : 而非攻擊我國合法登記之宗教團體(板規)。 : 故請自我小心判斷為是。(請板友們以底下「附佛外道」定義標準,去判斷某些教派是否 : 為「附佛外道」才是) : ----------------- : 並依據佛經與戒律裡,歸依佛法僧團三寶之定義,故以下三點皆不可違反其一: : 1.依據佛經所載,彌勒菩薩為佛陀所授記下一世的未來佛--彌勒佛(人壽八萬四千歲時)。 : 未證言證,是大妄語。 : (若現世有人自稱已成佛,即是未證言證,大妄語附佛外道,請立即離開) : 2.依據佛法所說,佛法以熄滅貪嗔癡為目標,不可有違反十善,如躲在背後發黑函(口業) : 說四眾過,批評同為佛門子弟、嗔心、戲論、攻擊、毀謗、諍訟者,或不敢具名者。 : (若見同為四眾有過錯者,應私下規勸,且本身也應具名。) : 佛言:「若比丘具足戒住者,善攝持波羅提木叉,具足威儀行處,見細微罪,能生怖畏。 : 」 : 或不重實修,貪求利養者,從佛法根部開始毀壞(獅子蟲)。 : 佛遺教經:「持淨戒者,不得販賣貿易,...,占相吉凶,仰觀星宿,推步盈虛,歷數算 : 計,皆所不應。」 http://book.bfnn.org/books/0084.htm : 3.依據僧團戒律,比丘一律剃除鬚髮,並有受具足戒與僧團。 : .... : 三法衣為出家眾才能穿著。 : ------------------- : 論點: : 不符合佛經內容但依附佛教而活的團體,自然稱附佛爭議 : 合於憲法規定是他們的事,不符佛教教義就是不符合佛教教義, : 本板討論的是佛經與佛教教義;不符者其網路連結自然是有違佛教教義之內容。 : 在本板亦沒有討論之必要,因為本板非 "附佛爭議教之討論板"。 : ------------ : 至於"言論自由"要看場所,若到回教場所散佈基督教信仰,或到天主教 散發 : 多神教信仰,不被趕出去才怪,然後再來說言論自由不被尊重? : 這乃是扭曲 "言論自由" 的定義。 : 一切的自由,始自於不妨礙他人自由的前提下方能成立。 : caselook所定義的言論自由,本佛板無法苟同,亦為本板其他板友所不齒~ : --- : --- : 至於本佛板第八條規範乃承繼第七條規範,兩條之間並無任何牴觸。 : 第八條規範:不得在本板發表宣揚附佛爭議、外道教義之文章或相關連結。 : 但是並無限制任何外道(其他宗教)人士來本板po文討論佛教事宜。 : 進一步規範內容如下: : --- : 但若為與佛教教義比較或討論者,例如外道教義屬五戒十善人天之範圍,不受此項規範。 : --- : 純討論佛教,便是佛教討論板, : 想討論基督教或天主教或一貫道或道教之教義,ptt另有專板。 : 故本板並無任何箝制言論自由之嫌。 : 況本板尚可討論 他教(外道)與佛教之教義差異點,這點與佛陀思想一致。 : ptt各有專板,討論板板主有維護討論秩序之責,板有板規, : caselook自己尚且來信承認他自己應該受劣退和禁言,只是毫不尊重板規規範, : 也無意來信懺悔,口氣傲慢無禮,卻仍要求減刑,本人無意判其緩刑或為其減刑。 : 本人或本板並不是禁止 caselook 板友 發言,而是caselook跑錯地方, : 要"發表蕭平實言論",可去"成立"蕭平實板自由發揮,本人及本板絕對歡迎caselook : 去成立相關討論板,或成立"附佛爭議討論板" : 也絕對歡迎caselook去基督板發表基督教義、天主教板發表 : 天主教義,或去道教板發表道教教義,去一貫道板發表一貫道教義。 : 但本板不是 "附佛爭議討論板" : 然則 : 憲法第二十三條:為防止妨礙他人自由、避免緊急危難、維持社會秩序、增進公共利益 : 之必要,得以法律限制言論自由。 : 一個板本來就要有板規規範,為維持板上秩序,增進公共利益,制訂板規要遵守,要討論 : 板規也應事先討論,也已討論過,也歡迎來信討論,就這些年(3年)來, : 來信建議板規的不超過10封。板規內容也只有小幅更動。 : ptt規範,維護秩序之責即為本佛板板主群之使命,絕不致見刁難而退怯。 : 但在被禁言前,caselook從未來信討論過,請知悉。 : 被水桶後再來質疑板規,或要廢止根本是無理取鬧的行為,這是個很簡單的道裡。 : 關於caselook之建議,意欲廢除本佛板第七或第八條規範, : 本人認為此人乃提出本末倒置的做法,故恕無法配合。 : 請知悉。 : 以上報告完畢 : 祝 無礙~ : buddhanature 敬上 -- 人們通常不愛談事實,只想講是非。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8.232.159.16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轉錄者: caselook (118.232.159.16), 時間: 12/06/2012 22:41:23 ※ 編輯: caselook 來自: 118.232.159.16 (12/06 22: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