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組長您好^^
※ 引述《Trunicht (請叫我優布匠~~>///<)》之銘言:
: 首先,不要無限上綱,請就事論事,覺得對方犯法了,麻煩去法院告,這裡沒有司法權。
從法律觀點出發,是因為「守法是人的基本義務」;不能因為網路的匿名性,就可以
隨心所欲。有宗教信仰者,更應戒慎恐懼,不可以有「信仰凌駕法律之上」的誤解。
: 我們討論的是佛教板板規,所以我們還是聚焦在板規。
: caselook,你提到說「一貫道在我國合法登記之名稱為「天道」,然而該板規卻刻意使
: 用我國解嚴前威權查禁時期之舊名稱,明顯「偏見、歧視」之具體事實。」
: 呃,我們小組也有一貫道板,不論中英文都是用一貫道/IGuanTao,我想這個舉證應該不
: 成立,還是你要跟我說其實這個一貫道板的都是反串?
我國在解嚴之前,一貫道是被政府明令查禁的。教主張天然去世後,分為兩個支派,
一派以張妻(孫慧明)為首,先合法登記為「一貫道」,另一派尊奉張天然的弟子,
後來登記為「天道」;原一貫道總共分化為18組,天道系統者,自然不願意提起
一貫道之名。本人對一貫道稍有認識,但本人並非道親。一貫道與天道,確實都是
我國合法立案的宗教團體;若佛板將一貫道列入「附佛爭議」,卻未列入「天道」,
足以說明此「附佛爭議名單」之不客觀與爭議性。
: 關於tyjh的水桶判決呢,我也心有戚戚焉,我也曾經因為用到我自己的信仰簽名檔而在
: 佛板被板友攻擊過,我想如果我不是組務,應該也要被水桶了。
: 而且該篇公告太多教化的詞彙,的確給人一種高高在上的感覺,希望板主以後注意一下
: 這個口氣和用語。
小組長卓見,本組的進組畫面,一再強調「尊重自己與尊重別人」,
身為板工,更應該以身作則,採「嚴以律己,寬以待人」的態度,謙虛自持才是。
: 歸納兩點兩個建議,大家來參詳看看有什麼好作法:
: 一、關於「附佛外道」和「異教/他教」應該有個不同劃分。
: 二、特定宗教板本來就是討論該宗教的板,但佛教系統有三個板,這些比較具有爭議的
: 佛教教派認定方式和討論區域,應該界定一下。
: 接下來的討論請在理性客觀下討論,不要扯太遠,謝謝。
愚見以為,佛教板板規過於繁瑣,劃地自限。
民國初年,上海租界公園掛了一個牌子「中國人與狗不得進入」,引起軒然大波。
討論板係一公共場域,與公園的性質無異,擅立告示牌,只是突顯自我的狹隘。
「附佛與外道不得發言」,與「中國人與狗不得進入」,實有異曲同功之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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給人歡喜,給人希望,給人信心,給人方便。
面對它,處理它,接受它,放下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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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編輯: caselook 來自: 122.117.221.124 (12/08 11: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