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文恕刪
申訴討論到最後,嗔心一起火燒功德林,徒增彼此煩惱。南無藥師琉璃光如來
我來說說我的看法,並作個總結與懶人包好了。
1.佛教板第七條與第八條板規:
精華區z-13-1 ◇ 有關"附佛爭議"↓
引述部分(請詳閱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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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精華區目錄「附佛爭議」,及其「子目錄」,
乃收錄板面上網友們討論之文章而成的,基本上僅供板友們參考,板主不做任何評論
故歸類於「爭議」名單
(僅用 中性字眼「爭議」二字,乃因收集網路上較具「爭議性」之討論),
而非攻擊我國合法登記之宗教團體(板規)。
故請自我小心判斷為是。(請板友們以底下「附佛外道」定義標準,去判斷某些教派是否
為「附佛外道」才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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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注意,本板並未攻擊他教"附佛外道",而是"附佛爭議"的討論,
(註:附佛爭議與外道乃兩個不同之概念。)
外道:比較客觀的說法,如
他教相較於佛教是屬外道,佛教相較於他教來說也是外道,這是採"相對說",
不是誰謗誰。為什麼?因為幾乎每個宗教的信仰者都認為他們的宗教才是對的。
在很多宗教也常稱其他宗教是外道,彼此互相攻擊,甚至引發"宗教戰爭"。
附佛爭議:
佛板尊重「憲法」保障宗教自由立場,請勿在佛板攻擊我國「合法登記」之其他宗教團體
及其信仰。
(以下屬該教義有"依附佛教"部分,故簡稱"附佛")
但是,若是他教本身有參雜佛陀教法於其中(如須深盜法案例)、或把佛教納入其教中、
又或者是從佛教分宗,自然應公開受佛教徒檢驗之理。何況是自稱已得道、成佛的人?
佛教徒自始自終所承認只有「佛、法、僧團三寶+戒律」而已,為"四不壞淨"。
佛板不會去攻擊其他宗教團體「合法登記」,甚至以此納為板規第七條。
但若是有某教某派某宗,從事上述(亮黃色字體)部分,既然都敢"公開"立教立宗立派了,
就有能接受佛教徒、甚至他人公開質疑、詢問的義務,這也算是板友們的宗教言論自由。
有關宗教言論自由部分,如c板友所說。
只要板友們的言論,沒有涉及到法律層次,對於上述(亮黃色字體)部分之宗教團體的
公開質疑、詢問等爭議話題,乃屬言論自由的部分,故本板都收錄於附佛「爭議」名單,
而非一下子以「附佛外道」稱呼,因為畢竟如今憲法宗教自由,以「附佛外道」稱呼太強
烈,容易引起雙方困擾,所以有關有人說直指某些教「附佛外道」實屬誤解,是「附佛爭
議」,而非「附佛外道」,請詳閱。
但有關「附佛外道」也是真的存在,古大德法師即有明訂,故本板為免困擾,搜尋法師
認定標準、佛經佛法僧戒,制訂一些標準(尚可補充),讓板友自行去判斷,板主不做任何
評論。
本板板規第七條第八條說明如上,並未衝突。
請注意,以上的"附佛爭議"的依據並非不存在,乃引用佛經,如上所說"須深盜法案例"
請詳閱 http://agama.buddhason.org/book/as/as089.htm
大抵是有 外道 想得到供養,於是便派出少年"須深"去佛陀出家盜法,偷學教義回來,
好得到大家的信仰與尊重,該教能恢復以前的供養。
但後來 須深 為佛陀所感動,深自懺悔,表明自己是外道派來偷學教義,好回去充實
他們的教義內容,得到其它人的供養。
佛陀接受了須深誠心的懺悔,並且告訴他說,若以名聞利養的動機來出家盜法,日後其心
裡的不安折磨,將會更勝於盜賊被國王行刑,慢慢凌遲至死的痛苦。(此句引用網址)
這就是「附佛外道」最初的由來。
每個宗教都有他們的宗教信仰,
本板尊重宗教自由,不會去攻擊任何宗教信仰,但若是有宗教其教義有 採納佛教佛經
,但卻「曲解、剽竊義理」,違背漢傳、南傳、藏傳三藏的教義所不能接受。
自然就是佛陀當年「附佛外道」的由來,基於正信佛教,正信的佛教只有
「佛、法、僧團三寶+戒律」而已。只要任何一宗教或團體,
有違背「佛、法、僧團三寶+戒律」,自然就是「附佛外道」,「附佛外道」還內分為
獅子蟲(身雖沙門,心非沙門,不重實修貪求利養者,從佛法根部開始毀壞),
和外在的宗教。
佛陀當年在須深案例就嚴格苛責,盜法至他教,貪求供養的果報。
有鑑於佛陀當年就已有「附佛外道」,何況2千5百多年後的末法時代,「附佛外道」如
恆河沙,正信的佛教有必要維持「佛、法、僧團三寶+戒律」的正信,
本板當年漢傳、南傳、藏傳和密宗互相攻擊也有,但這僅是內部諍論而已,對於
「附佛外道」大家彼此都有共識,即使當年三傳怎麼諍論,對於「附佛外道」是絕對不能
讓其入侵的,可詳見組務版申訴文 文章代碼(AID): #18jW-m_J (HumService)
「附佛爭議」名單是佛板長久來各方板友討論而成,名不經傳的小咖還不能列入名單,
一定是長久以來很多人的爭議討論文章且很多,才會被列整為名單。
正信的團體不會被列入,因為彼此爭議的文章幾呼沒有。
因此「附佛爭議」名單是禁止討論宣傳的,當年的可是直接水桶1年。
如果有人要討論的話,應當於發文時就要先表明以佛陀正信觀點---「佛、法、僧團三寶
+戒律」來討論,而非被水桶後再來說,因為這樣容易使人誤會馬後砲。
但本人上任以後,考量到若照原來單一使用「附佛外道」名稱,容易使他教反感,
於是便洽詢b板主,改為中性字眼「附佛爭議」,較不會引起爭議,如下所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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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華區z-13-1 ◇ 有關"附佛爭議"↓
引述部分(請詳閱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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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精華區目錄「附佛爭議」,及其「子目錄」,
乃收錄板面上網友們討論之文章而成的,基本上僅供板友們參考,板主不做任何評論
故歸類於「爭議」名單
(僅用 中性字眼「爭議」二字,乃因收集網路上較具「爭議性」之討論),
而非攻擊我國合法登記之宗教團體(板規)。
故請自我小心判斷為是。(請板友們以底下「附佛外道」定義標準,去判斷某些教派是否
為「附佛外道」才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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讓板友們根據「佛、法、僧團三寶+戒律」(四不壞淨),去判斷某些教派是否為
「附佛外道」。如c板友所說每個人都有其言論自由,這是板友們自己討論的文章,
佛板不會去攻擊他教,但若是他教有參雜佛教的佛經教義,自然應當受佛教友們嚴格的
檢視才是,只要不涉及法律層面(若有,則請自負法律責任),都有其言論自由,應當被
尊重。何況是廣受附佛爭議的教派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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板主權力義務規範
一、責任
(1) 板主有責任對所管轄之看板,進行維護,若有不當之文章需儘快處理。
(2) 板主有責任引導版面風氣及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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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一併統說,希望能尊重佛教板自治精神。依據站規,板主有獨斷權,和規劃板規的
權責,本板是不可能走回頭路,回復到當年三傳互相諍論的板面,何況是連當年連討論
都不能討論的「附佛爭議」名單?
雙方的論述都已經充分表達了,不用再不斷轉錄信件和重複文字,
c板友如還有疑問,請依ptt遊戲規則,自創一板,制訂板規。
板主們也已經充分表達論點,不再就相關議題回復
以免申訴討論到最後,嗔心一起火燒功德林,徒增彼此煩惱。
請稱念 南無藥師琉璃光如來
也請T小組長和s小組長能彼此討論後,作出判決。感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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