橋歸橋,路歸路,請勿不當連結。
「給姐姐的一封信」系列文的爭點是「烏托邦」一詞有無影射「極樂世界」,
此純就宗教理論的不同觀點來解讀,不涉及任何板規的定義。
而本人提出佛板板規第七條與第八條之建議案,係針對「附佛」「外道」與
「附佛爭議名單」之適法性提出建言,兩件事情根本八桿子打不著一塊兒,
相信以您的聰明睿智,應該不可能會認為:『
人家板主在「烏托邦」事件中,已經寬大為懷啦,你小子不識好歹,
不知悔改,po什麼「無相念佛」,這下子被水桶是活該啦。』
如果有此類說法的話,那是犯了行政法上的「不當連結禁止原則」。
也是不明事理,扯爛污的具體表現。
※ 引述《xsonic ( )》之銘言:
: ※ 引述《caselook (幸福要懂得耕耘)》之銘言:
: : 以佛教板現行的處理方式,您覺得有那一個步驟是符合上述處理程序的?
: 您發的這篇文中,裡面有人好心提醒過您了
: #1GeRqETG (Buddhism) [ptt.cc] 給姐姐的一封信(3)
: : 如果板主執法時,都無法依照先前的板規共識來處理,那麼板友們要何所適從?
: : 他山之石,可以攻錯。我們來參考一下「漢傳佛教板」(Learn_Buddha)
: : 文章ID:#1Bqxh0jc 作者是AHJKL板主。
: : 『所以對於附佛外道,亦是採佛陀時代的標準來定。
: : 分為有心與無心二種:
: : 無心:依據"依法不依人",故附佛外道(Buddhism板認定之名單)不予承認,但對於"誤入"
: : 者,則採"循循善誘"的方式進入佛法,而非斷然拒絕。
: : 有心:持嗔心欲來論戰者,則一律採取默然方式應對,並依板規處理;
: : 但若有所疑,欲來討論者,則亦仿效佛陀時,面對外道六師之方式予以討論佛法、經藏,
: : 使之進入佛法。
: : 本板對於外道的標準,乃是以五戒十善為衡量,畢竟五戒、十善業並非佛教所獨有,
: 就算以這段文字的方式來衡量,在下仍然不覺得有不合理之處
: 您再一次出現了因為蕭○實的文章被劣文,也許三月水桶加劣文處罰太重,
: 然而板眾也曾經提醒過,您再次犯規,被罰也是合情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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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們通常不愛談事實,只想講是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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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118.232.159.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