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作者: markto (耶獬豸) 看板: Buddhism
: ※ 引述《sitos (麥子)》之銘言:
: : 雖然我不確定 Trunicht 的原意是什麼,不過我看這篇文章,
: : 既然是對「小組長」的建議,應該是要貼到組務板才對。可能權限不足就貼在這了。
: : 因為其中有一些關於這次爭議的發言還有板友的推文亦有討論,所以我把它轉過去。
: : (根據「使用者違規及申訴處理規則」中,第三編、第一章、第二十六條,節錄如下:
: : 「對於小組長之建議,於該群組事務看板提出。」)
: : 另外,既然 caselook 板友有權針對 Buddhism 板板規提出建議,
: : 其它板友自然也有權針對相同議題表示看法及提供意見。
: : 因此若有其它具有發文權限的板友對此議題持不同意見,亦可至組務板討論。
: 由於在下權限不足,以下意見勞煩小組長代為貼到組務板,感恩!
: 因個人佛學知識尚淺,故以下僅針對板規及法律提出看法如下:
: 主張廢除佛板板規第7條、第8條者,其最大的論點在於
: 1.「板規第7條、與第8條矛盾」及
: 2.「板規第8條箝制了發言人的言論自由,違反了憲法第11條保障言論自由之本旨」
: 會有這樣的思考,其實是對憲法解讀犯了斷章取義的謬誤
: 按,憲法第11條雖有言論自由保障之基本權條款
: 而憲法第23條亦定有「比例原則」之限制原則
: 故因此,我國刑法第309條、第310條定有侮辱罪、誹謗罪之規定
: 藉以限制人民之言論自由,以免人民打著言論自由的旗號無限上綱
: 蓋,憲法對於言論自由的保障,在於「給予人民可以說話的權利」
: 因此國家不得限制或規定任何人或團體「你不得說話」「你一說話就罰你」
: 因此「任何人都可以說話」這才是言論自由的真意,
: 但,人民說了話後,接著必須依照刑法的規定審查是否犯有上述侮辱罪、誹謗罪
朋友 我發的所有文章都沒有侮辱或誹謗其它論點或團體
也沒妨礙社會秩序或公共利益 還不是被B板主大刪特刪 你能解釋一下嗎
佛板被B板主搞得沒有言論自由是客觀事實 請不要拿憲法來狡辯
違反比例原則的正是B板主 我的四篇對照組文章麻煩先看一下可以嗎?
: 對照到ptt的各個討論板上的例子
: ,就是「滿足基本權限的帳號,只要沒被水桶,你都有發言權」
: 「但發言的內容,會在事後接受板規的檢驗,如有犯規則按相關規定處理」
: 因此,如同刑法第309條、第310條一樣,經大法官會議解釋並不被認為「抵觸憲法」
: 此有釋字509號解釋在案,以下擷取重點,供作參考
: 「言論自由為人民之基本權利,憲法第十一條有明文保障,國家應給予
: 最大限度之維護,俾其實現自我、溝通意見、追求真理及監督各種政治或
: 社會活動之功能得以發揮。惟為兼顧對個人名譽、隱私及公共利益之保護
: ,法律尚非不得對言論自由依其傳播方式為合理之限制。刑法第三百十條
: 第一項及第二項誹謗罪即係保護個人法益而設,為防止妨礙他人之自由權
: 利所必要,符合憲法第二十三條規定之意旨。...................
: .................。就此而言,刑法第三百十條第三項與憲法保障言論自
: 由之旨趣並無牴觸。」
請教一下 你引的東西和要解釋的個案有關嗎?不要張冠李戴啊
: 退一步言,
: ptt各討論板包括個人板、公開板、組務板等,皆都設有水桶、劣文之相關板規
: 此即各討論板各自訂有板規,各自經營、各有特色、百花齊放、百家齊鳴、
: 各自運行不悖,板友選擇自己需求參與討論,因此造就ptt今日盛況之原因。
: 亦不見「一有任何質疑板規,就取消相關規定之例子」
: 否則,設有板規之各討論板及ptt豈不成了全國最大的違憲網站?試舉數例如下:
: 一、西斯板: 1-3-1 、1-3-5 、 1-4-2
: 二、八卦板:第二條:[問卦及爆卦文規範]、第三條:[新聞張貼規範]
: 三、基督教板:
: 1. 禁止發表與基督信仰無關之文章,違者禁言一周。
: 3. 禁止不雅文字與謾罵,檢舉後由板主認定,違者禁言一周。
: 四、板規最簡明扼要的天主教板:
: 6. 違犯上述板規 1 和板規 2 者,若願意和當事者和解,且當事者也願意接受,
: 則處分可撤銷。
: 7. 為尊重本板多為天主教徒板友,引用聖經時請引用天主教的版本,如思高版聖經。
你引的板面哪一個有在限制板友文章論點的??
都是一般性限制而已 例如政治 謾罵 廣告 注音文等
限制板友什麼可討論什麼不可討論 審查言論只有佛板在搞
以命理群組為例 沒有一個板的板主膽敢審查板友的言論
說你解盤或解卦的xx論點不對 所以應該被刪文或禁言
10個經濟學家有11種看法 這句話我想人人都有聽過
那麼請教一下 B板主為何敢審查板友對佛法的論點?
證據已經引到組板了 麻煩想反駁先看一下 謝謝
: 以西斯板為例,一貼「色情廣告文、張爸文」則永久水桶。
: 大多數人推文表示係恐怖連結、或任意轉貼他板文章者,水桶一個月。
: 八卦板者,問卦文內容貧乏者,水桶一個月。張貼來源為ETToday、Nownews網站之新聞,
: 包含他站引用並標明來源自以上站台之新聞文章;違規張貼以上來源新聞者,水桶兩週
: 處分。嚴禁張貼來源為港澳、中國之新聞,違者刪除。
: 基督教板,禁止發表與基督信仰無關之文章,違者禁言一周。
: 禁止不雅文字與謾罵,檢舉後由板主認定,違者禁言一周。
: 天主教板則設有「當事者和解後,則處分可撤銷。」之規定。
: 並且要求,引用聖經時請引用天主教的版本,如思高版聖經。
: 回歸本案系爭之佛板板規,質疑者認為第7條、第8條互有矛盾,亦屬誤解板規之謬誤
: 蓋第7條係要求板眾要尊重其他團體,不可有辱罵等行為,(以下僅試舉例)如:
: 就算板眾大多認定「正覺團體」為附佛外道,但在佛板中亦需對該團體保持尊重,
: 因此任何人不得發文或推文如下內容:
: 「信仰正覺者,都是笨蛋」「正覺一徒都是邪魔歪道」...等
尊重就不該刪文或禁言 不然就是不尊重 這個邏輯很簡單吧?
: 否則就會受到板規第7條處罰
: 而第8條則係要求板眾不得張貼附佛外道的文章,附佛外道名單則詳見精華區,
: 此係如同基督教板,禁止發表與基督信仰無關之文章,相同概念而已。
: 兩條板規其實是互不矛盾的,如同:
: 「我國社會要求要尊重包容同性戀之傾向之人,但仍不允許同性結婚」
: 「要求版眾尊重包含附佛外道等一切合法團體,但仍不允許在板上張貼附佛文章」
: 認為板規第7條、第8條矛盾者,其實係誤解板規、錯誤解讀而已。
: 另,佛板板規設有之懺悔制度,亦係類似天主教版之和解規定,並非板主濫權之證據;
: 又具體個案中,是否符合板規所禁止者,其涵攝過程則交由板主逕行認定,於基督教板
: 亦有同樣之規定;故而佛板中,其張貼文章是否符合佛教精神交由板主認定,當然亦非
: 佛板板主所獨創。
一個會訂出什麼要向板主懺悔 尊敬板主之類的板規的人
基本上心態就已經有偏差了 你是人家的父母還長輩?
討論區人人平等 雖然板主是無償服務 但沒有人拿著槍逼你當
都是自己先申請才會有 歡喜做甘願受 覺得不甘願就不要做
而不是當了板主就一副高高在上的樣子 不知是什麼心態??
: 退萬步言,
: 任何一個法學院小大一的學生都知道的是,憲法條文並不能逕行成為請求權基礎。
: 尚須依靠其他法律或法規做更具體的規範,否則,動輒引用憲法條文的情形下,
: 全國失業勞工,將會引用憲法第15條有關「工作權的保障」,要求國家非得給予工作不可
: 男性則會引用第7條及第20條「男女平等」「服兵役義務」,要求女性也必須服兵役
: 此後,
: 全國人民將不再努力工作,通通宅在家,因為尚可引用憲法第15條「生存權的保障」,
: 要求國家給予生存所必要之食衣住行條件。故而在國內必須遵守我國法律之規定,
: 在ptt討論板中則必須遵守ptt之相關板規,此乃理所之當然。
: 綜上所述,
: 本案佛板板規第7條、第8條質疑者,所提之論點:
: 1.板規第7條、與第8條並無矛盾之處
: 2.板規第8條並無限制板眾之言論自由,更無違反憲法第11條本旨
: 質疑者之申訴理由並無可採,應予以無理由駁回。
又來一個自以為是佛板法官的 還駁回咧
事實上 板主的權限很清楚 主要是在編輯精華區和維持討論區
編精華區才是板主實行自由心證最大的地方 文章的好壞對錯任憑判斷
板主可以只把自己認同的論點編入精華區給板友參考 不認同就不編
而今天佛板的問題在哪裡?要求討論區的內容 "對齊"
論點沒有依板主的自由心證對齊的就刪文或禁言 說你看法錯誤
請先做好功課再波文 這是哪門子的板規??
板主可以審查精華區 但無權審查討論區 這樣子夠不夠清楚
一個失職的板主 浪費板友不斷花時間申訴 害人害已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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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1.164.25.2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