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板 HumService 關於我們 聯絡資訊
※ 引述《AHJKL (hi)》之銘言: : 依據 : 第六條:(不得攻擊、針對) : A:不得故意製造糾紛,亦不得針對特定對象(帳號或暱稱)以明示或暗示進行人身攻擊 : 、謾罵、侮辱、誹謗、挑釁、惡意質問乃至引戰等。亦不得用上述任一方式針對執法人員 : (任一板主),而致影響板務運作。 : 凡經板主勸導或警告,若再度重覆板主認定爭議之行為,或未依教理論述而刻意挑戰 : 板主,則依妨礙板務辦理。 : B:若是文字內容係指「不特定對象」,但從其推文與文字敘述(含引用),有具體事證足 : 以認定是指某甲(含團體)對象,而有上述A項之任一行為,板主亦可比照A項之規定辦理。 : 前項所謂足夠事證之認定,以板主認定之標準為主(如法官判決證據採信與自由心證)。 : 違反此條款者,視情節刪文劣退並禁言1~3月。累犯者,板主得加重其禁言期限至半年。 : ---------------------- : 我觸犯的是B項「不特定對象」,不是A項 : 依規定刪文劣退並禁言1~3月,但因為是推文,故禁言1~3月。 : 本人在此公告於佛板(Buddhism) 自我 禁言3月。 是A項,因為在組務板有主張把附佛名單撤下的只有兩人。 一是caselook,二是我。 而又說三傳沒有十足證據的只有我一人。 若你有誠意,那就不是用這種巧避板規的方式。 你敢發誓說當中沒指任何人?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75.144.231.100 ※ 編輯: thismy 來自: 175.144.231.100 (01/16 21: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