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文恕刪....
: : 如果只是因為創價學會的討論曾在佛板引起爭辯,就把人家列入爭議名單,
: 這個時候眼睛就只看得到 ptt 了喔?網頁都不稍微翻一翻的嗎?
: 難不成除了爾等以外,其他所有人都在裝瞎?
: 起碼從這 http://ppt.cc/Uv6x
: 到這 http://ppt.cc/VAxu
: (原短網址無效,修改一下...)
: 也先看完,要閉著眼睛護航啥的再來.
評定一個宗教,或者要給予一個合理的定位,本來就有許多種標準,
從法律的觀點來說,只要該宗教沒有具體的違法事證,就不能說人家不如法。
除了合法性之外,就是考量其「社會評價」,針對宗教團體,應該採取較為
嚴格的標準;但亦應有所依據,網路上的小道消息在未經證實之前,仍不宜
冒然認定,但若是經由較具公信力的大眾傳播媒體所發布的負面新聞,基於
板友有知的權利,佛板甚至應該主動轉貼相關新聞,並且列入爭議團體名單。
愚見以為,這比用所謂的「教義」等標準要更為客觀而有效。
: 不過本標題組長已結案,我也沒打算奉陪,就回到這篇文為止,
: 後面就各自看著轉悠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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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種不花錢的布施,施比受更有福..^^
一、和顏施:和顏悅色的待人。 二、言施:言語鼓勵他人。
三、心施:以同理心待人。 四、眼施:慈愛和善視人。
五、身施:身體力行助人。 六、座施:讓座給老弱婦孺。
七、察施:察覺他人所需並幫助他。 ----轉載自--http://ppt.cc/kM,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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