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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buddhanature (應無所住,而生其心~!)》之銘言: : ※ 引述《thismy (英雄氣短兒女情長)》之銘言: : : 拜託,違規就是違規了,現在違規了板主說一句誤會就沒事了? : : 那別的違規判決怎麼不是這樣處理? : 我已經說了,[誤會]可以冰釋;而您認定他違規可以提出檢舉, : 但建議結果先別下定論。如果這裡您又不承認他[誤會],你要我怎麼相信 : 你說他[誤會]? 違規就是違規,當板主哪有這樣做的。 別的違規事件你怎麼就直接判了? 他誤會你是說的,因為我本來就沒有跟他回話。 : : 請不要自我延伸,我哪一句說我執迷得可憐了, : : 而且那也不構成對方可以攻擊說:「回頭吧,別再執迷了,可憐.....」 : 若你看成善意,就能看成互相提醒。不能的話,就提訴究辦吧。 早就提訴了,攻擊我為何看成善意, 是你不想判吧。 : : 偏袒,你很想找理由判決是嗎?我沒違規也要被處罰? : 我處罰他,卻被說成偏袒,處罰你,你卻說我找理由判你。 廢話,他違規,我又沒違規。 : : ^^^^^^^^^^^^^^^^^^^^^^^^^^^^^^^^^^^^^^^^^^^^^^^^^^^^^^ : : 這哪招?他不當臆測我那句是回他,是他的錯,還變成我的疏忽了? : : 那我是不是可以罵你一下,等你判決後,我再說這是誤會,是B 板主你自己疏忽在先? : : 請回答,可以還是不可以? : 你疏忽於未完整全盤來龍去脈便提檢舉。也沒給對方機會。或先確認對方有無犯行或犯意 : 謾罵,有明確事證,此地本人認定無強烈明確事證。 : 如果他是誤會,本人更無理由去加諸刑罰於他,但若是他疏忽,你也疏忽, : 受警告也是應該的。 給對方什麼機會,對方都直接攻擊了。 你這什麼爛邏輯。 他攻擊我,你說若他誤會他沒罪,他疏忽他也沒罪。 那每個人都可以攻擊了? 只要板主說誤會或疏忽就沒事了? 照你這樣說,所有人身攻擊,不當臆測,板規五與六都無法辦理了。 或者說,有人犯了板規五與六,你想水桶就能水桶,你想開脫說一句誤會就能了事。 別人違規水有沒水桶竟不是看板規,而是看板主的心意傾向? 請按板規處理,別徇私。(我板主你是反對附佛外道討論的) : : 我看完推文,也不覺得我在回他, : : 這是他自己的錯,他犯了板規第五條,板主不處罰,還怪我沒請他解釋,這什麼鬼。 : 時間過於接近,您本人也沒先解釋,本人直接認定engram非刻意扭曲或臆測。 過於接近又是怎樣? 難道就證明了我是去回他的? 我會守在那等他回我? 我怎麼知道他準備要推文了?那是第一個推文耶。 : : 我為什麼一定要跟他對話,板主你這什麼邏輯。 : : 推文那麼多,我愛跟誰說話板主你管得著嗎? : 您這句講得很實在,我是因為您提出檢舉才檢視您愛跟誰說話的內容。 : 如果您不檢舉,或在這裡討論,也不太想管您跟誰討論推文內容。 我愛跟誰推文,你也管得住? 我檢舉了,就被限制了我應該跟誰誰誰推文? : : 那句話也沒有承認執著。 : : 有你請舉出來。 : 已講過很多次,請回溯一下內容。 沒證據。 : : 所以別人攻擊,還不準檢舉了? : 板主有主動偵查權利,就如同板友有檢舉權利。這是建議值,僅供您參考,非強制性。 偵查?我看不出,我只看到你想做不利於我的判決。 : : 小心什麼?別人不當臆測,竟然沒會,我被人誤會還錯了?\ : : 是非對錯是這樣分的嗎? : 這裡講時間太近。 太近又怎樣? 我先知喔? 知道他要推文喔~~~~(之前他又沒推過文) : : 太接近了? : : 這才好笑了。 : : 那是engram的第一個推文,我怎麼會知道他要推文了,在那等他一推文就回? : : 我一直守在推文那裡,還未卜先知知道engram要來推文,等他一推我就反駁? : : 真是好笑了,我是先知嗎? : 建議您推完文應該看看上文關係,與下文回應。不用先知。 你先看看吧, 之前都沒人推文,我守在文章那等人推文? 好笑! 請板主公正處理。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3.210.98.213 ※ 編輯: thismy 來自: 113.210.98.213 (01/21 11: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