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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sitos (麥子)》之銘言: : 在 #1G_2fw5d (Buddhism) 公告中板主已說明其認定攻擊因「暗指 engram 板友執著」。 : 對於「認定發言內容是暗指板友執著」或「暗指板友執著乃攻擊」之判定, : 係屬板主自由心證的權責,組務原則上不干涉板主的自由心證, : 僅希望依公平的原則,判決需有一致的標準。若此處認定之標準與其它判決不符, : 請提出其它相似情況卻有不同判決之例證,以說明板主標準不一。 自由心證也有對錯之分, 並不是有了自由心證,就什麼都板主說了算。 我對一篇文章發表
thismy:學佛就該放下執著01/19 23:40
thismy:放下附佛的執著,未嘗不是好事。01/19 23:40
何錯之有。 板主說我是在回別人 「反對」推文。 這哪來的證據,我只是在回應文章罷了,哪來的發言不當,要受警告? 若自由心證可以放大到這個程度, 那麼豈不是任何人的文章,板主自由心證說,「不當」 就可以了? 如果連對文章發表想法,都能隨便板主聯想成不當,那我還有什麼文章能寫? 另外,對方犯了板規第五條「不當臆測」,板主卻說不審,有這種事? 組務雖體諒板主,但也該體諒使用者,板主自由心證到這地步我豈非一下就被罰了? 自由心證是不是要有個說法? 現在板主說是對方誤會我,但卻又怪我沒解釋,這說得通嗎? 所以只要有人攻擊我,我一檢舉再說是對方誤會我文意,就沒事了? 如我上篇所寫 今天若b攻擊a,剛好板主很不爽b,就直接水桶b。 改天若有a攻擊b,板主不想判決,就說a是誤會,這樣就真的沒事了嗎? 而且還指責b 沒問清楚對方是否誤會。 但b 當時就受了攻擊,還哪來的誤會之說,(又沒人來問怎麼解釋) 若要說誤會,應該是a 自己要負責,不是嗎?(自己沒問清楚) 板規第五條,不就是為了禁止別人沒問清楚就隨便誤會曲他人文意嗎?(板主又不罰) 這多可怕,凡攻擊我的,只要說誤會就沒事了? 有攻擊就是有攻擊,小組長看對方的發言,還沒達到攻擊的程度?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3.210.102.48 ※ 編輯: thismy 來自: 113.210.102.48 (01/22 00: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