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 thismy:學佛就該放下執著01/19 23:40
→ thismy:放下附佛的執著,未嘗不是好事。01/19 23:40
何錯之有。
板主說我是在回別人 「反對」推文。
這哪來的證據,我只是在回應文章罷了,哪來的發言不當,要受警告?
若自由心證可以放大到這個程度,
那麼豈不是任何人的文章,板主自由心證說,「不當」 就可以了?
如果連對文章發表想法,都能隨便板主聯想成不當,那我還有什麼文章能寫?
另外,對方犯了板規第五條「不當臆測」,板主卻說不審,有這種事?
組務雖體諒板主,但也該體諒使用者,板主自由心證到這地步我豈非一下就被罰了?
自由心證是不是要有個說法?
現在板主說是對方誤會我,但卻又怪我沒解釋,這說得通嗎?
所以只要有人攻擊我,我一檢舉再說是對方誤會我文意,就沒事了?
如我上篇所寫
今天若b攻擊a,剛好板主很不爽b,就直接水桶b。
改天若有a攻擊b,板主不想判決,就說a是誤會,這樣就真的沒事了嗎?
而且還指責b 沒問清楚對方是否誤會。
但b 當時就受了攻擊,還哪來的誤會之說,(又沒人來問怎麼解釋)
若要說誤會,應該是a 自己要負責,不是嗎?(自己沒問清楚)
板規第五條,不就是為了禁止別人沒問清楚就隨便誤會曲他人文意嗎?(板主又不罰)
這多可怕,凡攻擊我的,只要說誤會就沒事了?
有攻擊就是有攻擊,小組長看對方的發言,還沒達到攻擊的程度?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3.210.102.48
※ 編輯: thismy 來自: 113.210.102.48 (01/22 00: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