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sitos (麥子)》之銘言:
: 對於你提出 a 和 b 互相攻擊的例子,如果真有這樣的情況,請舉其它判決為例,
小組長也是有智慧的人,
應該知道我所提的A 攻擊 B的例子。
今天板主針對我,才說那是誤會。
而對於過去的所有判決,板主沒有說過因為誤會而算了的判決。
因為過去板主的判決都是判他看不過去的論點,以偏離佛旨之名判決他人言論。
小組長要我提證據,
今天有人不當臆測,認為我在回他而攻擊我,板主說只是誤會 沒什麼。
那我要申訴不當臆測,板主又說不審。
這就是很明顯的事證了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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