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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sitos (麥子)》之銘言: : 對於你提出 a 和 b 互相攻擊的例子,如果真有這樣的情況,請舉其它判決為例, 小組長也是有智慧的人, 應該知道我所提的A 攻擊 B的例子。 今天板主針對我,才說那是誤會。 而對於過去的所有判決,板主沒有說過因為誤會而算了的判決。 因為過去板主的判決都是判他看不過去的論點,以偏離佛旨之名判決他人言論。 小組長要我提證據, 今天有人不當臆測,認為我在回他而攻擊我,板主說只是誤會 沒什麼。 那我要申訴不當臆測,板主又說不審。 這就是很明顯的事證了啊。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3.210.102.239 ※ 編輯: thismy 來自: 175.144.231.100 (01/23 14: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