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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sitos (麥子)》之銘言: : ※ 引述《thismy (英雄氣短兒女情長)》之銘言: : : → engram:反對!! 01/19 23:39 : : 推 thismy:學佛就該放下執著 01/19 23:40 : : → thismy:放下附佛的執著,未嘗不是好事。 01/19 23:40 : : 推 engram:誰跟你執著附佛,單純不想害人!! 01/20 00:06 : : → engram:回頭吧!!別再執迷,可憐!!阿彌陀佛!!言盡於此! 01/20 00:07 : : 以上推文,我是回應文章,對方曲解我在回應他,進而攻擊。 : : 板主說,是對方誤會我,但我沒去解釋也是我的不對。 : : 那豈非想以此跳過不處理板規五? : : 我打算申訴對方的板規五"不當臆測",而板主說不審了。 : : 如果可以這樣的話,那若有人犯了不當臆測,再推說對方沒解釋,就沒事了? : : 請小組長定奪。 : 如果已經就該違規事項向板主提出申訴或檢舉,請張貼申訴或檢舉的文件, : 以及板主回覆的公告。如果尚未提出申訴或檢舉,請先逕向板主提出申訴或檢舉, : 待板主回覆後,若認為處理不當,再至組務板申訴。 以下這是佛板板主在組務板的回應,板主表明是對方誤會我沒去解釋, 但也說了以下這話: 1. 不當臆測不是您所提的檢舉項目,無法成立。 2. 但這時您若再向本人提不當臆測檢舉,亦不成立,一罪不二度審或二度罰原則。 板主說了就算我提出檢舉也不成立, 所以小組長叫我向板主提出申訴或檢舉,佛板板主又說不成立,理由是一罪不二審, 這個要怎辦?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75.144.231.100 ※ 編輯: thismy 來自: 175.144.231.100 (01/23 16: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