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thismy (英雄氣短兒女情長)》之銘言:
: ※ 引述《sitos (麥子)》之銘言:
: : 上述這些提問 buddhanature 板主多半已經回覆。其判決的證據在於推文上下的關聯性。
: : 如果你認為這樣的管理是針對你,也就是只有你的文章和表達的想法被嚴格檢視,
: : 請提出證據。是否有其它板友與你有類似的發言,但卻只有你被警告?
: : 如果有這樣的情況請附上證據並詳細說明,以利組務了解板主是否不公。
: 這太多了吧,以那種自由心證的標準,很多推文要聯想成惡意都做得到。
: 但板主卻認為,沒有檢舉他不處理。(但是我的推文,沒人檢舉他卻會主動處理。)
: 難道我要一一檢舉,然後板主再自由心證"不通過" ,
: 最後再給板主故意下一個 胡亂檢舉挑釁板友的罪名麼?
雖然你說這太多了,我還是需要看到證據。沒有看到證據,就沒辦法下判斷。
至於在沒有檢舉的情況下,板主是否主動處理,也是板主的職權,
如果你認為在這件事上面板主濫權或管理不當,請另外發文提出申訴或檢舉。
: 另外,過去的案例幾乎沒看到有人檢舉不成立,板主就故意把名字放在標題上公布。
: 若我一一檢舉,對方與我也無冤,只是以板規對我的標準對方不得不讓我檢舉?
: 連續下來六七封的檢舉,變成了
: thismy 檢舉 xxx 不成立
: thismy 檢舉 xyy 不成立
: thismy 檢舉 xzzz不成立
: 每隔幾天就一次,別人會作何感想?置我於眾人之敵?
: 別說沒有,我討厭虛偽的話.......
: 這道理想通了,若連這也要證據? 若要說這種話就去參選當政治人物吧
: 為何有人違規,板主看到卻不處理?
: 如:這次事件,板主說對方誤會而攻擊,那不是犯板規第五條嗎?
: 但是我的推文,沒人檢舉他卻會主動處理。
如果你擔心提出檢舉會有問題,那請你先在組務板提出證據,
哪些發言以板規對你的標準對方應該也要受到警告。至少讓我有內容可以對照比較。
否則光憑現在列出來的證據,最多也只能說板主嚴格,不能說判決不公。
: : 如果你認為板主的自由心證不當,致使所有的板友的文章發表想法,
: : 都可能被板主聯想成不當,以致於板友不敢發表自己想法的文章。
: : 請提出證據,說明板主的管理已經無法有效地推動看板的討論風氣。
: 我接觸管理也不是一天兩天的事,討不討得回公道完全在上位者一念之間。
: 我也知道現在的社會是看誰的拳頭大,一切看管理權勢在誰手上,
: 現在我不是板主 被B板主針對算我倒霉,但人是有眼睛的。
: 這自由心證根本是瞎扯,既然板主這麼確定我是惡意針對e 板友。
: 我也要來一個大絕,我敢發毒誓並沒有針對e 板友,佛板板主敢發毒誓嗎?
: 我敢說真話,但有人敢在這裡跟我一起宣誓說真話嗎?沒有人敢!
: 小組長你這樣的判決完全都不利於使用者,
: 我講白一點,這種標準,只要誰當上板主就有辦法透過巧妙手段排除異己。
既然你接觸管理也不是一天兩天的事,甚至也清楚人治多過法治可能的流弊。
那你應該能理解,今天你申訴「板主判決不公」,但文章所提出的證據,
僅能指出板主對於發言的判決嚴格,卻無法指出板主對於發言的判決不公,
在這樣的情況下,不論我對 buddhanature 板主的動機有何臆測,基於法治的原則,
證據只到判決嚴格,就只能認定為判決嚴格,不能認定為判決不公。
如果你申訴判決「不公」就必須要把「不公」的證據提出來。
: : 如果有上述兩種情況,組務會進一步了解板主的管理是否不公,
: : 或者板主的管理是否無法有效推動討論。若真是如此,再進一步作處理。
: : 對於你提出 a 和 b 互相攻擊的例子,如果真有這樣的情況,請舉其它判決為例,
: : 與這次的判決作比較,以說明板主確實有判決不公的情況。
: : 至於板規第五條的問題,若有板友違規但板主不予處理,請另文提出申訴。
: 有阿,板友違規板規第五條,板主不處理,他的意思是我沒有檢舉第五條。
: 我要檢舉,板主又說不接受再審,你說說得通嗎?
你先檢舉,如果板主正式回覆不審,你可以提出申訴。我會看不審的理由是否適當。
: 雖然我早知ptt 是人治多於法治,但想不到人治竟然到這樣的地步。
: 不過天網恢恢,佛板板主有沒有針對我天地可鑒,大家來個發毒誓說真話就可知真假。
發毒誓對我沒有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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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著的目的是為主活 然後為主死
死亡的目的是為主死 然後為主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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