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engram:反對!! 01/19 23:39
推 thismy:學佛就該放下執著 01/19 23:40
→ thismy:放下附佛的執著,未嘗不是好事。 01/19 23:40
推 engram:誰跟你執著附佛,單純不想害人!! 01/20 00:06
→ engram:回頭吧!!別再執迷,可憐!!阿彌陀佛!!言盡於此! 01/20 00:07
推 hopolono:大家還沒成佛之前,執著是正常,真正放下的人應該不會在 01/20 00:29
→ hopolono:這裡討論了吧 01/20 00:29
→ feelthat:起碼實驗個半年再討論看廢不廢才比較科學吧 01/20 01:30
→ summertrees:這跟科學無關吧.想討論的可以另外開版,何必硬湊佛版? 01/20 01:40
→ summertrees:更何況我記得沒錯的話,密宗版有開放討論啊.可以移駕. 01/20 01:41
推 thismy:hopolono 真正放下早已成佛了,但我們可以努力嘗試放下喔 01/21 00:18
---
1.根據thismy上面兩則證詞,證據力不足以顯示其推文與原文章內容有上下文關聯。
2.根據engram推文時間與thismy推文時間過於相近,thismy板友於engram推文後並不置
可否,認定thismy默認engram所指thismy指陳[執著]對象是engram。
雙方指陳對方[執著]或[執迷],本人已在另案判決雙方受警告一次,
證據力不足,該次僅權且當作雙方善意提醒,如下次言詞過激,將以更嚴格標準檢視。
本案僅對engram 有無違犯[板規第五條]做出判決。
結論:
因本案證據力不足,engram飭回,不予處分。
以上,
願早成菩提
buddhanature 合十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36.239.125.168
※ thismy:轉錄至某隱形看板 01/25 23:11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轉錄者: thismy (113.210.97.223), 時間: 01/25/2013 23:27: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