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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組長請從 1973 篇開始 這些是新的申訴,與之前無關。 你叫我再去檢舉不當臆測,等板主有動作再說。 我做了,結果如我所預料。 之前板主自己也指控我不當臆測,但是板主自己不用給證據。 現在別人不當臆測我,板主叫我給 沒有那樣做的證據。 這就像我叫小組長給"sitos今天沒有吃香蕉"的證據。(但沒做過要怎麼給證據?) 有人指控小組長吃香蕉,是不是該由他來拿證據? 板主理論自相矛盾,請定奪。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3.210.97.223 ※ 編輯: thismy 來自: 113.210.97.223 (01/26 00: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