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對 有能耐板眾投票決定 各教版規由各教版友決定
這應該是天經定義的事,再者公告也說明刪去附佛一詞的決定,
本來就沒有要更改其他任何行為,佛版版主目前行為並沒有錯
附佛外道確實是貶意,但他本質就是被歸為外帶,用附佛還真有點脫泥帶水
但法律強奸是負面詞,法律難道就強姦是負面詞就不用的嗎?
如果是基於事實的陳述,那就是事實,如果不是,那就是毀謗,
那跟髒話罵人是不一樣的本質,如果要改,本人奉陪這場筆帳
再者佛板板眾也要投票表決通過才行,豈可一人之言而廢之
之前 就想回文 但礙於篇數 無發言權 就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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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編輯: happytiger 來自: 218.166.8.171 (02/06 19: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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