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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對 有能耐板眾投票決定 各教版規由各教版友決定 這應該是天經定義的事,再者公告也說明刪去附佛一詞的決定, 本來就沒有要更改其他任何行為,佛版版主目前行為並沒有錯 附佛外道確實是貶意,但他本質就是被歸為外帶,用附佛還真有點脫泥帶水 但法律強奸是負面詞,法律難道就強姦是負面詞就不用的嗎? 如果是基於事實的陳述,那就是事實,如果不是,那就是毀謗, 那跟髒話罵人是不一樣的本質,如果要改,本人奉陪這場筆帳 再者佛板板眾也要投票表決通過才行,豈可一人之言而廢之 之前 就想回文 但礙於篇數 無發言權 就罷了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8.166.8.171 ※ 編輯: happytiger 來自: 218.166.8.171 (02/06 19:52) ※ 編輯: happytiger 來自: 218.166.8.171 (02/06 20: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