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happytiger (54068)》之銘言:
: ※ 引述《thismy (英雄氣短兒女情長)》之銘言:
: : 所以你否定小組長之前
: : 不準為任何宗派貼上附佛外道標簽,
: : 強制下令拿下"附佛"之名,並且對所有團體平等對待的公告嗎?
: 如同你所言 決議就是附佛一詞拿掉 可沒要改變其他麼東西
所以就是 一間妓院,換上名字為美容,繼續賣淫?
那拿下"附佛"之名,卻把他當作"附佛"一樣對待,這有什麼意義?
我可不覺得就只是拿了名字罷了,
若仍然與附佛一樣受不平等對待,那拿去名字的目的在哪?
美觀好聽?
: 我已修改你上面一篇的回文 再者又不是沒機會可以給回來
: 緊張啥
緊張啥,別作自我聯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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