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happytiger (54068)》之銘言:
: : 指責對方附佛,是犯了板規耶,先生小姐。
: 先生 謝謝 還沒練葵花寶典
: 再者 付佛一詞我也少用 再來這裡是小組板 不是佛教板
: 佛教板規可不是小組長板規 還是有所分別
: 別拿明朝的劍來斬清朝的官啊
指責他人為附佛外道,就是違反了佛教板板規,明白嗎?
你邏輯不好,我很難跟你解釋這些淺白的,連板規也要跟你解釋,暈。
: : 你堅持,若認為是事實,就可以指責對方為附佛外道是嗎?
: : 請讓板主來說這句話吧!
: : 若你不能代表板主說話,那我不奉陪了。
: 請問閣下 我啥時有說可以代表小組長說話了
: : 反正到時候,板主又會說:「都他說的,與我無關,我沒說過」推得干干淨淨。
: : 要法院「判定某某團體非佛教」,有這判決書就可以。
: : 有嗎?有嗎?拿出來啊!
: 大哥別鬧了 這是宗教 不是法院
: 基督徒 天主教 猶太教 本來就不一樣 法院是要判決什麼
: 天主教不是基督教嗎? 猶太教不是天主教嗎?
: 這不是廢話嗎?
原來是來打口水戰的,判決書還是你提出要拿出來的呢。
你不是說有法庭判決書,能證明某團體是附佛外道嗎?能當證據喔?在哪啊?
而且不代表板主發言,那你就在那自說自話吧。
雖然你說:"本人奉陪這場筆戰",但你又不能代表任何一方發言,筆什麼戰。
敗訴後,到時又說:「這是我的個人想法罷了,與板主無關」
板主則打太極:「那不關我的事,那些話都不是我說的,我沒說過喔。」撇得一干二凈。
我是申訴板主制訂的這種謬誤板規,其他閒雜人等與我無關。
若不是代表板主發言,就交由板主面對與小組長處理。
ps:對了,先打個預防針。
也別學某前板主f大,辯論氣不過傳水球罵髒話喔,我不會理的,而且會公開水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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