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謝小組長。
希望 buddhanature板主停職一個月後,處理板規方面會有更統一的標準,而非因人而異。
停職處分延後至 AHJKL板主水桶解除後再執行,這點贊同,畢竟佛板也只有兩位板主。
以下表達幾點意見,
1.至於,小組長所說,
有些申訴是我與板主一來一回辯論中的投訴,不附合檢舉法,這點我會開新標題發文。
2.至於 #1H0gGTMp 板主駁回我的申訴,小組長判定無效請板主重審,
我希望板主能給個處理時間。
3.不知佛板板規的四大不合理之處,該怎麼處理。
4.若板主的判決錯誤而無效,
除了讓板主收回懲罰之外,是否要求板主在板上公開道歉?
道歉文也不丟臉,總不能判錯別人一句公開道歉也不做吧。
不可能隨便判一判,錯了再改就沒事了吧。
畢竟,在組務板上訴期間,若有人被水桶,等上訴討回公道後,水桶期早就過了。
換句話說,雖然上訴成功,但是水桶期還是一樣影響使用者權益。
即使是給予警告,過後撤回,那也是白白受冤,
沒有道歉文別人也只知道我被判刑,而不知得到平反。(並沒多少使用者會來逛組務板)
希望能有道歉文,否則判錯再改就好,平反出來後水桶期已結束,
明義上讓板主取消水桶,實際仍然還是一樣被水桶七天啊。
傷害的不止是權益還有冤屈,應該讓大家知道一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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