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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謝小組長。 希望 buddhanature板主停職一個月後,處理板規方面會有更統一的標準,而非因人而異。 停職處分延後至 AHJKL板主水桶解除後再執行,這點贊同,畢竟佛板也只有兩位板主。 以下表達幾點意見, 1.至於,小組長所說, 有些申訴是我與板主一來一回辯論中的投訴,不附合檢舉法,這點我會開新標題發文。 2.至於 #1H0gGTMp 板主駁回我的申訴,小組長判定無效請板主重審, 我希望板主能給個處理時間。 3.不知佛板板規的四大不合理之處,該怎麼處理。 4.若板主的判決錯誤而無效, 除了讓板主收回懲罰之外,是否要求板主在板上公開道歉? 道歉文也不丟臉,總不能判錯別人一句公開道歉也不做吧。 不可能隨便判一判,錯了再改就沒事了吧。 畢竟,在組務板上訴期間,若有人被水桶,等上訴討回公道後,水桶期早就過了。 換句話說,雖然上訴成功,但是水桶期還是一樣影響使用者權益。 即使是給予警告,過後撤回,那也是白白受冤, 沒有道歉文別人也只知道我被判刑,而不知得到平反。(並沒多少使用者會來逛組務板) 希望能有道歉文,否則判錯再改就好,平反出來後水桶期已結束, 明義上讓板主取消水桶,實際仍然還是一樣被水桶七天啊。 傷害的不止是權益還有冤屈,應該讓大家知道一下吧?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5.132.21.56 ※ 編輯: thismy 來自: 115.132.21.56 (02/18 14: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