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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常認可s板友的看法 ※ 引述《souldragon (仆街)》之銘言: : ※ 引述《thismy (英雄氣短兒女情長)》之銘言: : 板主亂判其實就是根本在浪費板友的時間 : 耗一二個月在組務區申訴 時間成本都不知道多少了 : 板主要付給板友補償費嗎?就像一個小官司要打半年到一年以上 : 這樣誰想上訴?何況中大型官司 根本是在折磨沒有權力的人 沒錯 板主一旦亂判 完全是浪費三方的時間 一方是被亂判的板友 一方是板主自身 還有需要從中斡旋的小組長 這種行為非常不可取 : 建議站/組規應該統一規定 板主以上職位者標準不一胡亂判決 : 累計三次以上即革職 並且n年內不得再申請任職板主/組長等 : 不然完全沒有懲戒 權力義務根本不對等 每個都變地頭蛇 如上意見 完全贊成此種意見 重說一下建議 如果小組長一致認定此次該板主是胡亂處理 應予以計點處理 累積數次革職 (換句話說 以含ptt其他板的板主權利作約束) 補充一下 另外對於胡亂申訴的板友 也應該要有此種懲戒 但是板友已經沒有板主權利 故無從以板主權利(革職/禁制)的方式作為約束 茲建議如下 以金錢作為約束 如果板主/小組長一致認定此次該板友檢舉是胡亂檢舉 應以板主/小組長花費在胡亂檢舉上面的時間 以最低薪資(每小時95元)計算 作為罰鍰 以免胡亂申訴 亦或者 以檢舉權利作為約束 如果板主/小組長一致認定此次該板友檢舉是胡亂檢舉 則以記點處理 累積數次禁止該板友檢舉 並且n年內不得在任何板申訴/檢舉 (以其他板的申訴權利 加強約束效力) : 之前在八卦板就有例子 板主因板面發文量大 : 實行大刀政策亂劣退 然後亂劣退的板主被板眾抗議 : 當沒多久就下台了 去信給下台的板主要求消劣文 : 他回我現在沒權力了sorry 結果板友就被禁文一年 : 板友損失一年發文權 板主拍拍屁股走人什麼懲罰都沒有 : 不知道這種例子有多少??黑數多得不得了 只是有人不想浪費時間 : 摸摸鼻子自認倒楣 花一二個月在組務板和人纏鬥一點意義都沒有 之前就有例子 一個板友以諷刺別人的方式罵人 我要解釋他確實是在諷刺 竟然花上一個星期的時間 然後水桶終於成立 他拍拍屁股走人 什麼懲罰都沒有 不知道這種例子有多少? 為了避免這種狀況 建議小組長立定規則 以節省三方時間 -- 文章代碼(AID): #1H26AYLS (W-Philosophy)
playskin:同俗詮釋下的量子力學的"隨機",在純數學也尚未被認可。 01/30 06:42
這句話到底是什麼意思呢? playskin大大 請好好解釋好嗎 拜託(′‧ω‧‵)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0.61.246.8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