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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thismy (英雄氣短兒女情長)》之銘言: : ※ 引述《sitos (麥子)》之銘言: : 但是板規寫"處理檢舉文時間為期1週" : 現在重審等於是再次處理我的檢舉文, : 板主對別人的檢舉文處理是按照板規的七天,對於我的檢舉文不至於沒有期限吧? : 另外,我目前該去信哪一位板主呢?是仍由 b板主重審,還是由 a板主處理? 板規的規定是板主定的,你可以拿這條板規去要求板主在時間內處理。 而不是在組務板要求小組長,要小組長針對這樣的情況特別給予處理時間的限制。 你如果不知道現在是哪一位板主在處理,可以一次寫信給兩位板主。 這些問題應該要詢問板主,而不是詢問小組長。 : 在這裡提出了,尚且經過板主的強力反對,還期望板主願意接受? : 板主在板規上寫,我們在板上提出他有權不回應了,說只有私信來才回覆, : 我想就是怕公議吧? : 你可以說我沒有證據,但我直接說明白這板主100%不會同意,而且也反對過了。 : 這樣我私信有什麼意義? : 有哪個板是這樣的,不讓我們在板上討論? : (在板上提出有權不回覆,私信提出就一定回覆,這就是變相的鉗制及不鼓勵在板上提) 對於板規的疑問跟建議本來就是應該要向板主提出,而不是向小組長提出。 你就算問我這些問題,我也沒有權力代替板主回答。你如果想要討論當然可以, 但請在看板討論,如果板主有申請將討論移到組務板,也可以在組務板討論。 但你討論的對象主要應該是板主和該板的板友,溝通彼此的想法和意見。 基本上對這些建議我暫時不會繼續回覆,因為這些問題應該和板主以及其它板友討論, 為了要讓更多看板的使用者能夠參與討論,這些討論應該在看板提出而不是組務板。 : 好,我就等待板主說明他的判斷標準,如何得知某些話不是那個人的本意。 : 若b 認為a 在不當臆測他的意思,板主該如何知道b 心裡想的是什麼意思。 請自行主動詢問板主。 : 那麼之前我在推文檢舉別人時,被板主判水桶一個月,這是否能要求徹回? 如果是當時提出申訴,當然就會撤回。現在要對當時的判決提出申訴也可以。 不過水桶如果已經解除了,有沒有撤回實質上差異不大。 : 實際上,檢舉不成立,那就是檢舉事項與事實不附,這豈不是不實指控了? : 若屬實,檢舉應當成立,若屬不實檢舉自然不成立。 : 實際上這樣的不實指控,很容易給人套上罪名。 : 我是來討論邏輯,總不能每件事都等被判決了才來反省。 : 若未來真的發生了a被當作不實指控時,小組長再說"有沒有其他事例來比對標準", : 而實際上第一個被判決的根本沒有前例可比,如此即使不合邏輯也無妨嗎? 組務板不是用來討論邏輯的,如果真要從邏輯來說,檢舉不成立有很多種可能的原因, 有可能是因為檢舉人的資格不符,有可能是因為檢舉人對板規有誤解, 有可能是因為檢舉人對板規的認定標準與板主不一致,不一定是因為不實指控。 就算是不實指控,也未必是惡意的不實指控,未必是任意扭曲他人的意思。 惡意的不實指控根本不是檢舉不成立的必要條件,你原本的推論也不正確。 再者,如果你認為板規不當,就把板規不當的立論說清楚。你認為板主會執法不當, 就把板主會執法不當的證據提出來。現在我看到的只有一個不嚴謹,甚至不正確的推論, 再加上你認為這樣「很容易」給人套上罪名一個模糊的推測描述。 最後再上綱到還沒有發生的假設性情境,認為板主會作出不合邏輯的判決, 以此就要小組長干涉板主制訂板規的權力,我認為證據還遠遠不夠。 : 為何別的團體可以貼上網址,就該團體不準貼上網址? : 為何別的團體可以貼上自己法師說法文,就該團體不準貼上呢? : 板規若不能貶抑特定團體,為何發言限制上卻是對差別待遇? : 沒有全面禁止發表,但卻這個不準寫,那個不準寫,連法訊也不可以。 : 大家都沒有違規,為什麼因為被列進名單就被限制了? : 如果所寫內容有違規或不附板旨,大可以就按照板規處罰就好了, : 為何法訊、法語、新聞等都不準貼,偏偏別的團體卻可以貼? 同上,你有問題應該問板主。 : : 3. 目前我沒有打算要求板主道歉,如果擔心其它人不知道得到平反, : : 我已經把公告轉到佛教板,大家都看得到。 : 那小組長可否告知這樣的情況該怎麼解決。 : 小明在佛板被判水桶20天。 : 小明來組務板上訴。 : 一個月後,上訴成功,發出公告撤回水桶。 : 但是一個月後,水桶期早就過了,板主還是達到了他的水桶目的。 : 實際上,小明在這20天裡還是一樣失去發言權。 : 若板務都是這麼做的話,誰要來上訴, : 上訴到最後,就算討回公道好了,結果水桶還是照樣水桶。 : 上訴不成功,也水桶,上訴成功,也一樣水桶。 : 這樣的上訴意義在哪?有沒有上訴結果永遠一樣。 : 畢竟水桶還是水桶了,上訴時也沒有解開,上訴結束後,水桶早已被禁言滿20天了。 : 難道上訴只為了:「喔,我知道你是冤枉的了」,結果水桶仍然在桶? : 這就像有人被判坐牢一年。但一年後發現他是冤枉的,於是撤消案底。 : 但那坐牢呢?還是坐了一年呀! 如果你想要討論的是在人文宗教小組中,建立一個對於冤獄賠償的通則, 你可以把你的建議提出來,讓這個小組的各板板主和板友來討論是否可行。 以後有處罰被撤銷的時候就有規則可以依循。 至於在這個當下對於現在的個案,我不會對板主作超出規定的要求。 轉錄公告也已經滿足了你原因裡面提出要讓大家知道的要求。 -- 活著的目的是為主活 然後為主死 死亡的目的是為主死 然後為主活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22.116.24.6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