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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thismy (英雄氣短兒女情長)》之銘言: : ※ 引述《flamerecca (werewolf)》之銘言: : : 事實上 板主的標準並非「對所有使用者採取同一種標準」 : : 而是應該要 「對事不對人」 : : 亦即 針對事情做標準進行處理 而非針對個人 : : 換句話說 如果事情不同 那就不會「對所有使用者採取同一標準」 : : 而是依據事情 對不同使用者採取不同作法 : : 難道一個板友亂板 我要「對所有使用者採取同一標準」 : : 所有使用者統統都水桶嗎? : : 這是沒有道理的 : 這是荒謬的比喻,一個板友亂板,別人沒有亂板,你全部水桶,是同一標準嗎? : 一個板友亂板,你水桶。另一板友亂板,你也水桶。這才是同一標準。 : 一個板友亂板,你水桶。另一板友亂板,你不水桶。這就是不同標準。 : 你連這基本常識也沒有嗎? 沒錯 這比喻是荒謬的 這就是要求「對所有使用者採取同一標準」所產生的荒謬 正確的版本 如你所說 是「每件『事』要同一標準」 一個板友亂板 水桶 另一個板友亂板 也要水桶 針對「事」進行標準 而非「人」 : : 回到該次檢舉 如我上面所說 : : 公開該次檢舉人 換句話說 thismy你本人 的帳號 : : 我認為對於板上風氣是有幫助的 : : 因為板上其他板友可以知道最近是誰在進行這一類檢舉 : : 引導板上風氣 這是板主的責任 也是權利 : 所以小組長要你解釋,為何對我是這樣的做法,對另一人是另外的做法。 : 你認為對我這麼做是對於板上風氣是有幫助的, : 那你就要解釋,為何對我這麼做是對於板上風氣是有幫助的, : 而對於別人這麼做,卻是對於板上風氣是沒有幫助的。 : 當中的因果關係為何,請你來解釋兩者之間的分別, : 這才是小組長要你解釋的原因。 : 請你好好做解釋,而不是一句「因為對你這麼做於板上風氣有益」 因為「事」不同 第一 你的檢舉以闕漏內文的方式 意圖影響板主的判斷 b板主解釋過 由上述事證顯示:thismy暗指engram板友執著, 於來信卻缺漏engram部分推文,明顯有意規避自己對他人攻擊之刑責, 公開這件事情 讓其他板友知道你做了這個行為 以我意見 對佛板確實有好處 第二 該板友檢舉信特別要求匿名 而你的檢舉信沒有 這是第二不同之處 另外小組長是請我回應 並沒要求我必須詳細解釋想法 事實上我認為前面點出這是板主所擁有的權利 已經很足以說明這個申訴 請不要扭曲小組長所說過的話 不過也好 詳細解釋這件事情對我而言 比較好 清楚的多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64.213.99
norchen:有影響判斷?你不是挑出來了 這個說法我個人不能接受 04/26 00:12
說得很正確 我的本意為「『意圖』影響板主的判斷」 感謝norchen板友的推文 ※ 編輯: flamerecca 來自: 1.164.213.99 (04/26 00:14)
norchen:請出示要求匿名的信件 04/26 00:13
norchen:而且你公開ID是說 對佛版風氣有益 卻又說是因為沒有要求 04/26 00:15
出示了怎麼匿名? ※ 編輯: flamerecca 來自: 1.164.213.99 (04/26 00:16)
norchen:匿名 那到底標準在那? 04/26 00:16
我說的是「事」不同 所以作法不同 並沒說是因為沒有要求匿名所以就不匿名 真正不匿名的理由 還是考量佛板風氣 ※ 編輯: flamerecca 來自: 1.164.213.99 (04/26 00:18)
norchen:我看不出對風氣有什麼導正 04/26 00:22
norchen:我也看不出事有什麼不同 04/26 00:24
感謝您的意見 那就等小組長認定吧。 ※ 編輯: flamerecca 來自: 1.164.213.99 (04/26 00:25)
norchen:我只覺得進佛版要注意人際關係跟版主觀感 04/26 00:25
norchen:版規本身鼓勵私信檢舉就已經明文表示是保護檢舉人 04/26 00:36
norchen:這時應當保護的是人 不用再說什麼事 04/26 00:37
thismy:沒有保護到呀,我檢舉別人,一樣被公開出來呀~~ 04/26 00:38
norchen:連版友隱私都不願保護 我只能解釋你對特定版友不友善 04/26 00:39
thismy:"真正不匿名的理由 還是考量佛板風氣" 如何與提升風氣有關? 04/26 01:10
thismy:板主對某板友特殊招待,就說考量風氣就行了嗎? 04/26 01:11
thismy:F 板主在板主板求助水桶的合理性,結果沒人挺他...... 04/26 01: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