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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flamerecca (werewolf)》之銘言: : ※ 引述《thismy (英雄氣短兒女情長)》之銘言: : : 這是荒謬的比喻,一個板友亂板,別人沒有亂板,你全部水桶,是同一標準嗎? : : 一個板友亂板,你水桶。另一板友亂板,你也水桶。這才是同一標準。 : : 一個板友亂板,你水桶。另一板友亂板,你不水桶。這就是不同標準。 : : 你連這基本常識也沒有嗎? : 沒錯 這比喻是荒謬的 : 這就是要求「對所有使用者採取同一標準」所產生的荒謬 : 正確的版本 如你所說 是「每件『事』要同一標準」 : 一個板友亂板 水桶 另一個板友亂板 也要水桶 : 針對「事」進行標準 而非「人」 : : 所以小組長要你解釋,為何對我是這樣的做法,對另一人是另外的做法。 : : 你認為對我這麼做是對於板上風氣是有幫助的, : : 那你就要解釋,為何對我這麼做是對於板上風氣是有幫助的, : : 而對於別人這麼做,卻是對於板上風氣是沒有幫助的。 : : 當中的因果關係為何,請你來解釋兩者之間的分別, : : 這才是小組長要你解釋的原因。 : : 請你好好做解釋,而不是一句「因為對你這麼做於板上風氣有益」 : 因為「事」不同 : 第一 你的檢舉以闕漏內文的方式 意圖影響板主的判斷 : b板主解釋過 : 由上述事證顯示:thismy暗指engram板友執著, : 於來信卻缺漏engram部分推文,明顯有意規避自己對他人攻擊之刑責, : 公開這件事情 讓其他板友知道你做了這個行為 : 以我意見 對佛板確實有好處 第一、你有沒有證據說我是「有意規避」自己對他人攻擊之刑責? 第二、事實經過小組長裁決,我的那句根本就不是攻擊。 你先假設我有這種惡意, 然後再說要公開這事讓大家知道我做了這種不對的行為? 然後因為你覺得對佛板有益,就以此差別做法來特別招待? 我不覺得你的說法站得住腳。 我還是想請小組長來幫忙裁決。 差別待遇的做法,並不能以一句「我認為這樣對佛板有益」來模糊交代過去。 兩位小組長,我覺得與佛板板主溝通已完畢,立場不同得不到共識。 請你們幫忙主持公道,謝謝你們。 : 第二 該板友檢舉信特別要求匿名 : 而你的檢舉信沒有 這是第二不同之處 : 另外小組長是請我回應 並沒要求我必須詳細解釋想法 : 事實上我認為前面點出這是板主所擁有的權利 : 已經很足以說明這個申訴 : 請不要扭曲小組長所說過的話 : 不過也好 詳細解釋這件事情對我而言 比較好 清楚的多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60.50.61.198 ※ 編輯: thismy 來自: 60.50.61.198 (04/26 00:29)
flydragon198:對事不對人,應該是 對所有使用者採取同一種標準 04/26 01:40
flydragon198:對不同使用者採取不同作法 是對人不對事 04/26 01:42
flydragon198:都針對人了,何來公平 04/26 01:43
thismy:沒錯沒錯! 04/26 01: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