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sitos (麥子)》之銘言:
小組長,既然此案判定是板主不應以雙重標準對待我。
那麼佛板板主之前的公開檢舉人身份的文章,
是否應該刪除呢?
不應該讓他繼續留在板上吧?
板主敗訴,不應該只是一句「喔,我理解了 下次改進」
而應該對之前的不當文章作出處理。
那些公布檢舉人身份的文章還留在板上,我想板主應該刪除才是。
否則,隨便針對一個人搞他一下敗訴後再說「喔 理解 下次改進」
傷害文章繼續留著,這申訴又有什麼用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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