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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caselook (幸福要懂得耕耘)》之銘言: : sitos小組長道安^^ : ※ 引述《sitos (麥子)》之銘言: : : 如果類似的推文,有人檢舉,但板主認定沒有違規,足以說明標準不一,就值得再議。 : : 但能不能翻案我不知道,要等看到內容之後才能判斷,現在說能或不能都言之過早。 : 首先,由於佛板之檢舉係採取私信匿名制,因此除了板務與檢舉人之外, : 其他的板友是不可能得知整個檢舉案件的處理過程的。說白一點: : 一、是否真的有人檢舉? : 二、板主要不要受理?有沒有受理? : 三、受理檢舉之後,板主個人的認定標準? : 四、板主能不能自行舉發? : 這些狀況,都不是一般只看得到臺面的板友所可能得知的。 : 在攻防條件不對等的前提下,板友縱然據理,亦是無法可爭。 : 本人一向尊重體制,也十分感謝小組長們及各位參與討論的板大、板友們的關心。m(_ _)m 嗯,這的確是一個值得討論的問題。現在許多看板都允許以私信的方式, 對看板上的看板違規行為進行檢舉。因此的確如你所說,除板主與檢舉人之外, 其它的板友可能無法知道整個檢舉案件的處理過程,也造成接下來的問題。 有鑑於板規在制訂的時候,可能不會將許多的細節納入,而板主判罰的標準, 除了板規明文的規定以外,也有賴先前的判例建立更具體的標準以供板友參考。 在檢舉處理過程無法被眾板友知悉的情況下,判例的效果將受到限制。 從整體的板務處理來看(不是針對佛教板),這的確是一個制度面上可以討論的議題。 如果對於這個議題有什麼具體的建議,希望你可以先提出來,看是不是能夠有所改進。 當然想出來的方法,若是可以解決這些問題,又不致於有其它不良的後果, 小組長會再和各板板主討論,看是否可以將這些方法應用到本小組的各個看板。 : : 呃,目前我也不知道標準是什麼。但就我的理解,板規似乎是 AHJKL 前板主訂的, : : 但是現在卻交由 buddhanature 板主及 flamerecca 板主來執行,標準應該需要討論。 : : 我是希望在下一次引用先前有疑慮的板規來判決前,能夠把標準討論清楚,請板主協助。 : flamerecca板主似乎對於現行的佛板板規亦有不少意見。 : 畢竟佛板是一個公開的討論區,而不是隸屬於某些特定族群的交誼板,您說是嗎? : 期待佛板能夠蒸蒸日上,不宜再讓一般板友,甚至板主們產生不正確的刻板印象。 : 影響一般人對佛教徒的觀感,甚至阻人善緣,皆是我之罪過,再次頂禮。m(_ _)m 對於佛教板的板務管理,應由板主來處理。就不另外回覆了。 -- 我實實在在的告訴你們,一粒麥子不落在地裡死了, 仍舊是一粒,若是死了,就結出許多子粒來。 約翰福音 12:24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22.116.24.61
thismy:難、難!私信的話,死無對證下,什麼話都隨板主說。 04/29 02:06
所以才說如果有好的建議可以提出來。 至少我現在覺得,用最簡單的方式,強迫所有檢舉一定要在板面上進行, 對於板面秩序會有很大的負面影響,不是可行的方法。 如果有好的建議,希望可以踴躍提出來討論。
thismy:在板上檢舉,才能對所有板友達到公平的對待呀。 04/29 02:12
我覺得這樣做有幾個顧慮。 1. 板面上如果有很多檢舉文,對於無關的板友是一種干擾。 2. 檢舉人如果不願意表明身份,就沒辦法進行檢舉。
thismy:真要私信,我有一建議,私信必須不經改的轉錄到小組長信箱 04/29 02:13
thismy:這樣就沒有作假的成份了~~~~ 04/29 02:13
如果有板務的需要,應該可以另外找地方,信箱不是很方便的工具。 但這樣其它的板友一樣看不到,似乎沒有解決原本所說的問題。 ※ 編輯: sitos 來自: 122.116.24.61 (04/29 02:18)
thismy:不對,萬一板主沒轉給小組長怎辦...... 04/29 02:15
flamerecca:說到這我有一建議 申訴文不可修改 04/29 02:15
flamerecca:不然怎麼知道他原先申訴了什麼 04/29 02:16
可以麻煩另外開一個標題來討論嗎? 混在一起回應不太方便。謝謝。 ※ 編輯: sitos 來自: 122.116.24.61 (04/29 02: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