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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sitos (麥子)》之銘言: : 嗯,這的確是一個值得討論的問題。現在許多看板都允許以私信的方式, : 對看板上的看板違規行為進行檢舉。因此的確如你所說,除板主與檢舉人之外, : 其它的板友可能無法知道整個檢舉案件的處理過程,也造成接下來的問題。 : 有鑑於板規在制訂的時候,可能不會將許多的細節納入,而板主判罰的標準, : 除了板規明文的規定以外,也有賴先前的判例建立更具體的標準以供板友參考。 : 在檢舉處理過程無法被眾板友知悉的情況下,判例的效果將受到限制。 : 從整體的板務處理來看(不是針對佛教板),這的確是一個制度面上可以討論的議題。 : 如果對於這個議題有什麼具體的建議,希望你可以先提出來,看是不是能夠有所改進。 : 當然想出來的方法,若是可以解決這些問題,又不致於有其它不良的後果, : 小組長會再和各板板主討論,看是否可以將這些方法應用到本小組的各個看板。 若一定要私信檢舉的話 我認為寄給小組長,標題改為「轉佛板xxxxxx」 小組長跟著轉信就好,只要按一下大F 也挺快的,剩下一切不關小組長的事。 這樣也能確保不會有假設有人檢舉或吃案等問題。 說實話,本組有位板主就說過佛板板主吃案,但他懶得上訴罷了。(上訴有多累呀) 一個月的申訴案我看也不會有多少, 像我在本組的兩板,兩板加起來一年來幾乎沒有過三次申訴信。 佛板較多申訴信,但想暱稱的人也不是每一個,按大F也挺快的。 不過就辛苦小組長了。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3.210.15.93 ※ 編輯: thismy 來自: 113.210.15.93 (04/29 02: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