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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pokky (我洗澡都只用肥皂)》之銘言: : ※ 引述《come (come come )》之銘言: : : 版規並沒有嚴格規定所謂的回應的條件 : : 因為我並沒有收到不得回應AlbertSpeer文章的通知 : : 突然看到AlbertSpeer的文章強調不准我回文 : : 讓我想到之前版主駁回我對AlbertSpeer的檢舉 : : 因此貪圖方便直接利用該標題詢問版主版規執行標準 : ^^^^^^^^^^^^^^^^^^^^^^^^^^^^^^^^^^^^^^^^^^ : 你既然都承認貪圖方便了 那有什麼好說的 貪圖方便並不代表我有違規的意圖 : 你還寄信要他不要回你文章 己所不欲 勿施於人 我並沒有要違規,也沒有打算要回應AlbertSpeer的文章 請不要預設立場 : 還是你要說你回他文章可以 他回你不行? : 況且人家寫在板上要你不要回 你為啥一定要用他標題回? : 跟板務有關的議題 寄信給板主或者另開跟板務相關標題 不是常理嗎? : 再者 我的置底公告已經講過 只要表態即可 : 文章代碼(AID): #1CQ6reWU (Catholic) [ptt.cc] [公告] 關於板規二的執行 : 節錄如下: : 而且僅只需要做到「我不想要看到你的回應」即可,不用批 : 評到對方的言行或者立場。 : 我後來會幫著寄信 是因為不想要版上一大堆誰不要誰回文 : 況且時間一久 我這邊沒留個備份 我也會忘記到底誰又要誰不要回 : 那是方便大家 也怕有些人耍賴說沒看到對方有說不能回文 : 而你自己都承認你有看到對方不要你回了啊 我已經說明過,因為我之前檢舉過AlbertSpeer回應我的文章 但是被否決,因此當AlbertSpeer行使同樣權力時 我有必要問清楚版規執行的標準 : : 然而從內容可以很清楚的判斷我並沒有要回應AlbertSpeer的意思 : : 該文章開頭也表明是要詢問版主執行版規的標準 : : 如果你對此有疑慮,可以刪文或警告 : : 沒有必要使用劣文的處分, : : 劣文的處分在PTT有其特殊的地位,不能隨便執行 : 哪條站規有清楚明白地說版主在什麼情況之下不能劣文? 請參考sysop的公告 : : 請參考天主教版規 : : 2-5 承 2-1,違者若為推文,則直接水桶或劣文處份,罰則與 2-3 同。 : : 這裡明顯指明推文的標準和文章相同 : 那是你自己的解讀 : 另外把推文獨立出來說 不也可以說是「推文跟文章兩件事」嗎? : 況且 對於「不違反公然侮辱罪」的原則來說 推文的確是與文章等同的審查標準 : 然而現在爭點是 到底推文具不具備被認為是一個「被回應的主體」 : 你跟A大儘管在推文上言辭交鋒 : 但說到底都是P大文章底下的推文 系統上一律視為對P大的回應 : 就我後來公告的補述 既然你都說明是補述了 你不覺的利用權力先把人幹掉,再補立法律 來替自己的行為合法化,這樣是不是在利用權力霸凌版友? : 文章代碼(AID): #1IcXnVwX (Catholic) [ptt.cc] [公告] come : 而且一開始系統的設計上 就把推文的修改權限併給發文者 : 再者以看版管理的層面來說 我希望鼓勵發文多於推文 : 還有就是 如果把推文視為與發文等同適用板規二第二點之規定 : 難以判定底下的推文者其回應的順序跟脈絡關係(暗喻諷刺的方式太多難以界定) : 另外我也認為 如果發生推文吵架這種事 : 原發文者(這裡是 Pietro )自己不介意的話 似乎也沒有介入的必要 : 但然而兩個人相互回文攻訐直至版面混亂 : 那跟推文吵架相比應該就是另一個層級的問題 : 也就是說 推文吵架再怎樣那都是一篇文章的事情(該作者處理) : 而回文吵架那就是整個版的問題(版主處理) : : 這是狡辯之詞 : : 請參考你們對我的判例 : : → come:有版主罩可以盡情的發言 真好:P 06/21 23:37 : : → Ivangelion:come 禁言七日,理由:本篇 #1HkoCuZ0 推文違反版規2-5 06/24 18:06 : : 這裡我的發言並沒有針對任何人,但是你們仍然使用版規二來處分我 : : 這表示你們自行判斷推文的內容與其脈絡關係是否違反版規二 : : 這明顯和你這裡的標準不同 : 這是I大的標準 不然你申訴他吧~ 你們版主群有義務討論出一個共同執行的標準 你們現在想要霸凌一個版友 就商良好一個標準嚴格,一個標準寬鬆 當我檢舉人時,就用寬鬆的標準 當我被檢舉時,就用嚴格的標準 這樣對版友公平嗎? : 雖然這裡寫的是 2-5 但 2-5 的標準是寫在版規 2-1 裡的 : 而版規 2-1 人身攻擊、謾罵、尖酸、影射性攻擊字句的成立由板主判定之 : 而且我也很坦白的說 : 在這之前並沒有我把 2-1 的標準限縮在「公然侮辱罪」的解釋 : 我認為這條太 imba 了 所以才又找 I大跟 t大談過 : 把這條用公然侮辱罪的定義給加上去(用判例補充) 用判例補充是很不負責任的作法! : 所以才有你後來一直在板上講比這個更超過的話都沒被桶(天主教是淫婦blabla) : 而且是我把一堆對你的檢舉都打回去 : 如果你真的有這麼不爽 因為我已經辭職了 : 不然你去找 I大談談 叫他把我用公然侮辱對2-1的解釋給拆了 : 反正你覺得我的標準都是針對你來的 : 那你自己去跟 I大談談 看要不要用原來那個「比較不針對你」的標準 : 我是不知道你跟天主教到底有什麼恩怨 : 不過我還是勸你 基督宗教的中心思想是寬恕和愛 : 平常請多多跟不同宗派的人多多交流多多傾聽 : 少有事沒事就去惹人家不高興 如果我惹到你,你可以直接講明 不要來陰的 ※ 編輯: come 來自: 218.164.28.125 (12/03 01:44)
pokky:我一向都講很明 事實上是你自己要來天主教板挑釁所有板友 12/03 01:51
pokky:我還叫大家要多忍著你 裝沒看到就算了 12/03 01:52
pokky:喔對 為什麼你都把解釋的部分跳掉了 只挑你想看的看呢? 12/03 01:54
pokky:你說你只是貪圖方便 沒有違規意圖 但到底哪裡方便了? 12/03 01:54
pokky:常理的做法都是寄信給板主或者另開跟版務相關的標題 12/03 01:55
pokky:你卻回A大的文章 又要一直說你不是回他文章 12/03 01:55
我重新說一次 因為我之前有使用禁止AlbertSpeer回文的權力 但是這權力被剝奪了 你們剝奪時並沒有說明推文不受該條版規的限制 我只是想利用AlbertSpeer使用這條版規時,重新向你們確認一下版規執行標準 貪圖方便是說 我不想在那邊重新找文章代碼之類的事情 我只是想確定一下版規執行標準 因為你們三番兩次改版規,版主群還又有意見不合 而且常常事後補充版規 已經讓人搞不清楚版規的標準在哪 ※ 編輯: come 來自: 218.164.28.125 (12/03 02:03)
pokky:問題就不是你方便就好的問題啊 你方便就可以違反版規嗎? 12/03 02:14
pokky:紅燈右轉的人都馬說他們只是一時方便 12/03 02:14
pokky:但違規就是違規啊 12/03 02:14
再次申明,我沒有違規 可以說我在紅燈的時候打了右轉燈,或者把車頭轉向右邊 但是我沒有為違規 因為你們朝令夕改我才有必要問清楚版規執行的標準 這是出於無奈的行為 ※ 編輯: come 來自: 218.164.28.125 (12/03 02:18)
pokky:你就是用他的標題回應他的文章了啊 12/03 02:22
pokky:而且你自己也知道有明示以後不能回文的這個規定 12/03 02:23
pokky:是你自己把推文跟文章搞在一起講 12/03 02:23
pokky:你要確認版規執行標準 為什麼不另開標題 不寫信來 12/03 02:25
pokky:找文章代碼又不是很困難的事 你自己前面就用得很開心 12/03 02:25
pokky:你之前都不覺得麻煩 為什麼「突然」麻煩起來? 12/03 02:26
pokky:你自己「方便」的標準才是三天兩頭不一樣吧? 12/03 02:26
pokky:還是說我誤會你了?你不會找文章代碼? 12/03 02: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