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pokky (我洗澡都只用肥皂)》之銘言:
: 你批評的那些空泛的道德指控我就不回了
: 還是只就判決說明
: 1. 所有關於版規二的判決 在 2013/11/12 後都以
: 文章代碼(AID): #1IWIzNjD (Catholic) [ptt.cc] 這篇解釋為準
: 原因內文已經說明
: 並且也以私信回覆過
#1IWIzNjD清楚明白表示,拒絕回應必須寄信通知
1. 見置底:□ [公告] 關於板規二的執行
-> 你愛幹嘛隨便你 但不要故意去惹不想理你的人
你惹到其他人 其他人來我這邊告狀 我會先通知你(可能雙方都有錯)
但已經通知過你了 還故意去踩其他人的線 當然版規處置
: 2. 版規二的判決標準
: (1). 見置底:□ [公告] 關於板規二的執行
: (2). 人身攻擊之認定依中華民國刑法309條公然侮辱罪之標準為判斷標準
: 這兩者取其一成立 但這兩者互相獨立
: 也就是說 come 版友拿 (2) 的身份認同問題去混淆 (1) 的標準
: 這是 come 版友對於版規理解上的錯誤 深表遺憾
: 然後 come 版友自己所犯是 (1) 的情形 卻又以 (2) 的標準來辯解
: 我想 come 版友其實已經很了解版規
: 才會在檢舉別人的時候就把這兩條放在一起擴張解釋
: 然後為自己辯護的時候又故意把這兩條取交集解釋
這正是我要申訴的地方,同樣都是版規二的補充說明,為何會互相獨立呢?
為何在我違規時,會跑出A解釋,當我檢舉人時會跑出B解釋呢?
細看版規二針對我的改變
版規公佈 [10/04/2011]
莫須有的方式判定我違反版規二 [06/11/13]
第二次以莫須有判定我違反版規二 [06/24/13]
我檢舉別人對我人身攻擊 [11/08/13]
公告放寬人身攻擊標準 [11/12/13]
1.芭樂ID無法當作被攻擊的對象
2.公告版主通知後不得回應特定版友
我檢舉AlbertSpeer違規回應我 [11/28/13]
判定我違規回應AlbertSpeer [12/01/13]
1.公告芭樂ID可以當作違規的對象
2.同時說明推文不算回應
3.並在稍候解釋中說明通知非必要之程序
從整個版規修改歷史來看
每當我被攻擊時版規就變嚴格
當我檢舉人時版規就放鬆
而且都是事後補充而不是事前公告
有這種道理嗎?
另外根據群組規定,版主行使限制版友之權力時必須要有明確之規範
天主教版主頻繁變更版規與時常做出違背目前版規之判決
是版主未盡明確規範之義務,如因此導致版友觸犯版規
非版友之責任
: 3. come 版友一直說自己沒有犯意、只是詢問版規
: 但完全無法解釋為什麼他要回 A版友的標題又引 A版友的文章在他的內文
: 如果這不叫回文 那什麼才叫做回文
這個我有解釋過
1. 因為版主過去會針對我變更版規執行標準,因此為了確保我的權益,
我必須詢問最新的版規執行標準.
2. 因為AlbertSpeer只在文後說明拒絕come回應,並未指明是come版友,因此我更需要
引用完整文章方便版主參考.雖然說我使用了相同的標題,但這並不能代表我是意圖回應.
我的文章一開頭就說明我是要詢問版主.版主不應該忽略這樣的內容.
: 4. 政見一事就如前面所寫 請修改前面提及管理人任意刪除文章之規定
身為群組長應當依照組規執行組務
而不是用權位霸凌版友
請你先解釋
1.任意這兩個字,加與不加對原條文的差異在哪
2.違反到哪一條群組規定或ptt站規
3.為什麼天主教版可以設立 無視版友文章內容而處分版友劣文+水桶的版規?
如果你不回應我,只叫我聽你的命令,我會檢舉你瀆職
※ 編輯: come 來自: 112.104.36.92 (12/21 04: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