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板 HumService 關於我們 聯絡資訊
這件事就更突顯你跟社會大眾完全不同調的解讀能力 劣文這件事是你自己去踩版規 難道是我一開始就想要勒索你去故意劣你文的?(或許你是這麼以為吧) 幫你消劣文這種事我還要去查規定說不定還要幫你 cover 希望你做點社會公益這種事也叫勒索? 那全台灣的社福機構聯合勸募你都一起告他們勒索啊 更何況你自己查的那條刑法 肯定是指「特定的第三人」 像這種要捐給哪個天主教社福單位都沒指明的勒索 我還是頭一次聽到 不然你去問問你的律師 別白花了你的律師費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23.194.164.30
garlic1234:辛苦你了 12/21 05:35
nknuukyo:這個絕對告不成....又沒有得利事實... 12/21 19: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