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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文轉錄自 Christianity 看板 #1KfJvw3g ] 作者: uka123ily (NUNCA MAS) 看板: Christianity 標題: Re: [檢舉] 檢舉sacredstone等2人違反板規第2章第6條 時間: Thu Jan 1 20:32:55 2015 刪光光(咔咔) 我覺得大家好像卡住了,不如我們先談談板主有什麼責任。 依據PTT板務部的規定:「板主權力義務規範」 板主責任有以下幾點: (1) 板主有責任對所管轄之看板,進行維護,若有不當之文章需儘快處理。 (2) 板主有責任引導版面風氣及討論。 (3) 板主有責任將該版之優秀文章,以標記文章、精華區或文摘等方式加以整理。 (4) 板主有責任閱讀板主板,並詳加了解相關使用指令,關於這部分有疑問者 可在板主板中討論。 (5) 板主有責任定期閱讀該板所屬之群組的組務板、SYSOP、公佈板,若是遇到無 法解決之問題,需報請該看板所屬之小組長協助處理。 有第二點這個太上皇條款,加上板主擁有的水桶與刪文權限, 基本上板主覺得不宜的文章是可以處置的。 只是我們怕板主會亂搞,所以有板規跟組務來制衡。 而現在的問題是在於到底使用該條板規來處置是否適當。 這個要考量下一部分,才能處理判斷標準的問題。 然而我們在SYSOP板的精華區可以找到這個公告(?),其路徑如下。 SYSOP 23. ◆ PTT 法規集 由 [longbow2] 彙編 2. ◆ 各部門主管站規細目及公告 6. ◆ 板務部 (內有本部主管站規細目) 6. ◇ ¢ 發文注意事項、基本板務站規 裡面的四不政策: (1) 避免謾罵、攻擊、灌水等文章。 (2) 避免一稿多投、無的放矢。 (3) 避免在公眾討論區討論私人事務。 (4) 禁止發表同內容文章5篇以上。 我認為基於第三點的私人事務是板主可以援引的。 板主在這個地方使用的板規是頻繁發文,我個人是覺得有點問題,但可以接受。 理由在於,我們討論或多或少會夾帶點私人恩怨,但只要不要過度,大家看看就過了。 但是這個狀況是板主禁止討論後,又發文推文討論這件事, 我認為使用「頻繁發文」算不上是誤用或濫權。 跟後來被檢舉的兩位發文模式有所不同,對於頻繁的認定有所不同也是應當的。 不過我也支持部分板友說的,應該比較細緻的處理何謂頻繁,這樣板友才能遵循。 另外提出一個問題,關於板規訂定的處罰方式,雖然跟申訴的主張無關。 如果只是因為繼續私人恩怨或頻繁發文是否有必要水桶兩個禮拜? 我覺得這是可以好好討論的。 -- Jorge Luis Borges: "La verdad no penetra en un entendimiento rebelde." (Truth never penetrates an unwilling mind.)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8.169.164.90 ※ 文章網址: http://www.ptt.cc/bbs/Christianity/M.1420115578.A.0EA.html
jksen: 推。 01/01 20:47
C2C: 我好想念 uka123ily 01/01 23:12
有必要每篇都說給大家聽嘛== ※ 編輯: uka123ily (118.169.164.90), 01/01/2015 23:16:01
come: 這算是趁亂告白吧! 01/01 23:17
come: 人家一片赤誠之心,你好歹有個正面的回應吧! 01/01 23:17
C2C: 正面全裸就可以了 >///< 01/01 23:25
saniblue: 多虧馬英九才讓人覺得阿扁不爛,Amos真是強力救援王。 01/01 23:53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轉錄者: amosvalen (114.35.73.192), 01/19/2015 20:07: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