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aonlys: 喔不猜錯了 04/08 22:52
→ taonlys: 不過我看不懂雙方責任性是什麼意思 04/08 22:53
→ neohippie: 還好沒開賭盤,不然都猜錯了 XD 04/08 23:22
推 come: 自由心證是真的 其他都假的 04/08 23:24
推 analysis0813: 看來可以稱呼基督教為基基教也不會被版主逕行處分了 04/09 00:41
→ analysis0813: 反正版主看不懂性騷擾防治法2 3 7 9 10 13 16條 04/09 00:48
→ analysis0813: 該法同樣適用於私法權利主體 04/09 00:49
本版無性騷擾防治法管轄權,懂??
第13條 性騷擾事件被害人除可依相關法律請求協助外,並得於事件發生後一年內
,向加害人所屬機關、部隊、學校、機構、僱用人或直轄市、縣 (市) 主管機關提出申訴
今天eno4022跟本版的關係是機關、部隊、學校、機構、僱用人的哪一種?
應該都沒有吧~~請去跟直轄市、縣 (市)提出申訴
→ analysis0813: 大家以後可以隨便在基板性騷擾別人不會被板主懲罰唷 04/09 00:49
第二章一般罰則性板規
1.文章內容違反本國刑法本刑7年以上之言論,除依相關本國法律函送相關調查外,文章
立刻劣文,並永久水桶發文者。如違反本國行政法規並有相關罰則者,視情節通知相
關單位處理。
如果您想要測試我會不會執行這條,我是不太怕麻煩的。
推 windcanblow: 可是看起來板主是有心證七天的 04/09 01:10
推 openeyes222: 這處理比前版主,直接回文叫你自己去吵架好太多了。 04/09 07:01
推 uka123ily: 我覺得拿性騷擾防治法只是有點不知所謂 04/09 17:37
→ uka123ily: 即便視為性騷擾,板主仍然可以作為。 04/09 17:39
→ uka123ily: 視為性騷擾亦不違反本板板規以人身攻擊做出處置 04/09 17:40
→ uka123ily: 不懂何以直接判斷為性騷擾而不成立人身攻擊 04/09 17:41
→ uka123ily: 就請求執行板規而言,拒斥的法理理由並不充分。 04/09 17:41
正義需要代價,如果你這麼在意甲戰士、玻璃鬥士、零一騎士或菊花俠者這些詞彙,
不應該這麼廉價的來找我尋求在網路上的正義,有更強的手段可以實踐你的正義。
我想看看在真實世界中,這幾個詞彙是不是已經到一般人都認為不適當的地步。
※ 編輯: amosvalen (114.35.73.192), 04/09/2015 22:48:44
推 uka123ily: 正義若需要代價,那你板規是訂心酸?要板主要幹嘛? 04/09 23:13
→ uka123ily: 你還是沒說為何不需針對板規爭執。 04/09 23:14
→ analysis0813: 所以我說你不懂性騷擾防治法沒錯啊 04/10 01:34
→ analysis0813: 請看該法3條5項 批踢踢絕對是用這項規定 04/10 01:35
→ analysis0813: 另外性騷擾不會到七年徒刑 04/10 01:41
→ analysis0813: 而由於您說本版無性騷擾防治法管轄權 04/10 01:42
→ analysis0813: 所以你也無法使用第10條規定動用上述版規 04/10 01:43
→ analysis0813: 可憐你只是嗆心酸的(拍) 04/10 01:43
→ analysis0813: 然後請再看該法2條2款的規定 參照上述甲戰士等言詞 04/10 01:48
→ analysis0813: 的使用脈絡 你會發現那的的確確是性騷擾 04/10 01:48
→ analysis0813: 該法已經寫得很簡單明瞭了 稍微深入的介紹請參考 04/10 01:49
→ analysis0813: 《性別向度與台灣社會》ch. 7性別權力與校園性騷擾 04/10 01:50
→ amosvalen: 請問您是性平委員嗎?請您將本案送至性平委員會並將判 04/10 08:56
→ amosvalen: 決公布至本板,以受公評 04/10 08:56
推 uka123ily: 一般法人或機構的委員會非必要設置。 04/10 09:06
推 uka123ily: 依據該法第七條,板主確實可以於板範圍處置。 04/10 09:25
→ uka123ily: 依據板主權利義務對討論風氣之管理,實不能推諉 04/10 09:26
→ uka123ily: 且第10條也規定,在程序上刁難也有損害賠償責任喔。 04/10 09:27
推 uka123ily: 我不清楚板主不作為,要人興訟的理由是? 04/10 09:29
推 uka123ily: 畢竟目前板規以人身攻擊可處理,不然仍可勸說誘導 04/10 09:36
→ amosvalen: 那請妳去法院按鈴控告損害賠償好了,如再爭執本判決, 04/10 11:32
→ amosvalen: 以鬧板處理 04/10 11:32
→ analysis0813: 性騷擾在地方政府是交給性騷擾防治委員會 04/10 14:33
→ analysis0813: 不是你說的性平委員會 就說你不懂性騷擾防治法(攤) 04/10 14:34
→ analysis0813: 另外要水桶就隨意 反正我不信耶教的神(茶) 04/10 15:07
推 uka123ily: 那我就直接組務申訴,沒有問題吧。 04/10 17:57
→ amosvalen: 這是您的法定權益,不用跟我商量,就像提告是您法律上 04/10 19:24
→ amosvalen: 的權益。 04/10 19:24
→ uka123ily: 那就當做同意了。 04/10 20:03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轉錄者: uka123ily (1.163.110.196), 04/10/2015 20:50: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