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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文轉錄自 YuGar 信箱] 作者: YuGar (深奧幽玄) 標題: [申請二審] 時間: Sat Oct 22 10:04:45 2016   申訴人(YuGar)因違犯板規而遭判禁言60日,申訴人主張【3.違規事實文字:】中, 『說閣下實修淨土,恐怕不是,是為形式修淨土。』,顯然未違板規第三章第3-13條所 列「貶損、誹謗、惡意質問、引戰」,申訴人詳細說明如下: 一、申訴人遵守學術討論原則,並未違反邏輯而推論   原作者所云『這位老法師一定是觀音菩薩來的吧?』,但顯然該老法師也有可能是 其他聖賢,例如【阿彌陀佛】、【大勢至菩薩】、【南無清淨大海眾菩薩】…等,但原 作者顯未經如理思維,未及時向該老法師詢問是否是觀音菩薩來的,事後也未再去【龍 山寺】向老法師確認,逕認定其為【觀音菩薩】,更發在板上跟板友分享巧遇【觀音菩 薩】之情事。故申訴人推文第四句:『說閣下實修淨土,恐怕不是,是為形式修淨土。 』申訴人實未違反學術討論原則,也未違反邏輯而推論,否則為何這位老法師不能是其 他菩薩? 再查申訴人推文,語重心長,亦用『恐怕不是,是為形式修淨土。』逗號代表句子 未完,恐怕二字確實是問句,僅僅未掛上形式的問號於最後,應無妨該推文實為問句之 事實。故申訴人確實遵守學術討論原則,並未違反邏輯而推論。 二、申訴人未貶損、惡意質問、引戰   申訴人推文第四句:『說閣下實修淨土,恐怕不是,是為形式修淨土。』絕非貶損 原作者,而是質疑其【實修淨土】竟未能判斷出老法師亦尚有西方三聖之其他聖賢之可 能,感到痛心,故質疑原作者所自云之『一定要依教奉行,佛法重實質,不重形式。』 但是老法師實質上確有可能是其他聖賢,如前所述,在未經如理思維,或向該老法師詢 問,或是向龍山寺相關人等確認,而逕認定為【觀音菩薩】,萬一是位階更高的【阿彌 陀佛】,不是反而貶損了老法師嗎? 而申訴人語氣平和,心態正確,試問惡意質問的證據為何?然後申訴人相當認同原 作者對於淨土修行的用心,故語重心長的提醒原作者。反觀板主疑似逕行舉發違規,竟 援用『引戰』二字,試問板主對於申訴人與原作者互動時之求道精神,是否疑有忽視之 嫌?   故申訴人主張申訴人顯然未違板規第三章第3-13條所列之『貶損、誹謗、惡意質問 、引戰』。 三、申訴人認為本案非由原作者檢舉,疑為板主逕行舉發違規,判惡意違規難謂充分。 申訴人認為,依原作者與申訴人之間的互動之求道精神,原作者應非檢舉人,疑為 板主逕行舉發違規。原作者若認為申訴人貶損、惡意質問、引戰,申訴人極願親自道歉 ,以博取原作者的諒解,但原作者從未公開或私下向申訴人表示有如此情事,反而表示 其堅持修行淨土,故申訴人認為淨土修行的原作者應非檢舉人。若當事人不認為有眨損 、惡意質問、引戰之情事,則板主之判定惡意違規難謂充分。   綜合以上說明,申訴人主張遵守學術討論原則,並未違反邏輯而推論,申訴人未貶 損、惡意質問、引戰,申訴人認為本案非由原作者檢舉,疑為板主逕行舉發違規,判惡 意違規難謂充分。若原作者若認為申訴人貶損、惡意質問、引戰,申訴人極願親自道歉 ,以博取原作者的諒解。綜合以上,申訴人主張應予無罪判定。 以上 陳請 板主諒鑒。 申訴人 YuGar 敬陳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61.54.209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轉錄者: YuGar (120.101.192.248), 10/26/2016 10:34:31
YuGar: 因禁言處份,檢舉人無法從該板直接轉發本板,而由信箱轉發 10/26 10: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