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askingts (請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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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新聞] 與父友不倫戀 少女訴情「睡前都會想」
時間Fri Jun 1 15:24:35 2012
1.新聞連結
http://www.appledaily.com.tw/realtimenews/article/local/20120601/125397
2.新聞內容
與父友不倫戀 少女訴情「睡前都會想」
2012年06月01日13:10
宜蘭一名17歲單親少女3年多前,與大他30歲、父親的游姓老闆兼好友發生不倫戀。
1年多前,游男結婚,少女向老師透露不捨與他分離,老師追問,少女才說出:
「我跟『阿伯』至少發生20次以上關係」;游男因此被控妨害性自主,今天被判刑5年。
游男(47歲)矢口否認,法官據少女寫的筆記、信件記載,「我還是會想你,每天睡覺之前
都會想!」、「可是你總是有需要才來找我,不需要時就把我推得遠遠的,難道你只是跟
我玩玩而已嗎!」等語,法官認為,少女對游男有濃厚情愫,足以佐證2人間確實有性交
行為。
3.心得
證據力薄弱 僅由少女自白等間接證據無法證明游男涉案
台灣鬼島的法律越來越鬼 無直接證據還能判刑
搞不好是那少女發春思 在筆記上亂寫抒情 老師問時也亂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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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114.34.252.93
→ aaagang:有時候法律的彈性是很大的XD 06/01 19:13
→ dogdogbus:很有可能女的說的是對的 可是沒證據這樣判是很離譜 06/01 19: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