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 TWINNINES:同意原PO!! 06/04 16:01
→ catleon:那邊是衝浪區, 難免會有意外, 有點不太同意 XD 06/04 17:23
推 timke:不同意 這樣子付不出錢就要讓他們死嗎?而且也不知道當時 06/04 17:34
當然不是說的那麼簡單
花蓮 幾個月前的 一個義消救釣客 義消死釣客活
留下一個老婆 要養父母+3個兒女 他活該嗎?? 1個女人要養5個人 對家屬公平嗎
→ timke:是不是禁止下水的 水上活動意外難免 把他們跟違規登山的 06/04 17:35
我們都不是當事人 到底他們那邊是開放區還是沒開放
外圍有颱風 當局還開放? 還是他們貪爽硬上?
→ timke:相提並論並不妥當 06/04 17:36
推 poptea:根本是主管當局草菅人命! 06/04 18:32
→ Takashi7:北堤?雙獅?臭水?南提? 總不能沒規劃的區也扯進來吧 記者 06/04 18:41
※ 編輯: dogdogbus 來自: 1.161.125.31 (06/04 20:27)
推 aaagang:請規定穿救生衣沖浪,副縣長 06/04 22:26
→ yichenlin:看了ettoday的電子報,「男被救起,直說很好玩」 06/04 22:54
→ yichenlin:真的是...不如不救 06/04 22:55
推 UUUUUUUU:新聞畫面也有.. 06/05 21: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