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應板友來信要求,增訂板規第11條: 「發文作者不得無故刪修推文及噓文之回應內容,經檢舉達2人次以上,處水桶3日。」 於此公告後公開閱覽兩週,歡迎於推文中表示意見。公告閱覽期滿舉辦投票為期三日, 同意票大於不同意票,則該條列入板規。 indianer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8.168.71.228 ※ 編輯: indianer 來自: 118.168.71.228 (01/08 16:31)
backers:同意! 01/08 16:36
mrbird:達2人次指2人或2次都水桶嗎? 以次數計算的話表示累計制? 01/08 16:53
indianer:是累計制 01/08 16:54
indianer:2人或2次都算 01/08 16:55
alvis000:同意 希望水桶天數為七天 01/08 17:08
dogdogbus:處罰太低 敢發文就不要怕人噓 很多板是劣退 01/08 17:14
l10O:三天太少 蓄意應該劣退 畢竟這是討論板 應保障發言 01/08 17:16
dogdogbus:改人推文不但是箝制言論 而且會讓人誤會推文者真實意念 01/08 17:17
amao969:贊成!但是該如何舉證推噓文已有被修改掉或修改過? 另外 01/08 20:15
amao969:也贊成須加重水桶天數! 01/08 20:15
IanLi:板主可以查詢文章修文紀錄比對之 檢舉後板主檢視複查應可行 01/09 00:15
wende520:3天太少了 01/09 02:03
creepybiz:不同意,因為天數太少 01/09 1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