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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yahyahyaa (冬天耶)》之銘言: : 這只是「草案」。 : 宜蘭板板規草案 : 中華民國一百零三年六月二十二日 : 草擬人:yahyahyaa : 第一章 總則 :    2.本版規視同使用契約,具有民法上的契約效力。 契約效力不會這樣就產生 書店放張「偷書即願付出1000倍罰款」 客觀上也不會有人認為有人會同意這種顯然不利的契約 : 第2條 1.以下條文中所稱之「本版」,皆指宜蘭討論版。「版規」皆指宜蘭版版規。 :    2.本版規所稱管理單位:依據批踢踢實業坊BBS站 使用者條款 第一條 第一款 : 定義之管理者。 沒必要 沒有人會在宜蘭板看到"本板"會認為是宜蘭板以外之板 : 第3條 本版規用詞,定義如下: 部分名詞已為一般BBS使用者習知 除有反於一般認知或含糊之定義外 無特別說明之必要 : 第二章 本版秩序管理 : 第4條 1.版主應以中華民國現行相關法律為基礎,於不違法的前提下,依據批踢踢實 : 業坊BBS站使用者條款及本版版規進行符合滿足本版版友享有言論自由、管 : 理資訊透明、尊重及保障版友個人隱私、尊重人格名譽、關心本地事務、提 : 供本地資訊諮詢討論、生活訊息及旅遊訊息分享及討論、建立及施行可受公 : 議之管理制度及管理措施。 :     2.前項之可受公議之管理制度及管理措施,乃由管理單位及所有本版板友共同 : 監督。 :    3.本版版主之產生,依據批踢踢實業坊BBS站生活群組之規範。 : 第5條 1.本版版主應遵行管理單位之版主職務規範。 :    2.版主應定期定時登入本版,對本版所有文章及推文進行審查管理,並應切實 : 處理版友針對本版秩序事務之信件、文章。 :     前述指稱之定時定期,應符合滿足本版版友對於本版管理之需求、且未超出 : 版主個人能力範圍內行之。 所謂板規 通常係板主自行設定 規定中有節制自己權利之條項顯無實益 又已有組規站規明定 似無重複規定必要 如欲創設前二者所無或牴觸之規定 其效力為何尚有疑義 : 第三章 本版發文、回文、推文管理 : 第6條 1.於本版發文、回文、推文,視同同意本版版規,意即同意本版規第1條第2項。 贅文 於看板發表文章本無法逸脫板規 無庸確認使用者是否同意 :    2.於本版發文或回文,文章之標題及內容,推文之內容須與宜蘭地方事務具直 : 接相關性或部分相關性。 :    3.前項所稱之宜蘭地方事務,不得包含政治人物評價、政黨施政評價、無關公 : 共利益之私人事務及私人糾紛。 :    4.第2項指稱之相關性、第3項指稱之私人,由版主定性。 : 第7條 於本版發文,文章標題需分類,且需優先使用本版預設之分類。本版預設之分 : 類另定施行細則。 : 第8條 文章標題及內容,推文之內容不得使用不雅言詞。 : 第9條 文章標題及內容,推文之內容不得涉及毀謗或公然侮辱。 8 9應可整併為一以求簡潔 : 第10條 文章標題及內容,推文之內容未經他人親自授權,除因緊急事故、直系血親因 : 故緊急尋人外,不得公開他人資訊。 如何認定緊急?? : 第13條 本版另訂「商業性文章發表施行細則」。 :     前述指稱之商業性,是指文章標題或其內容涉及租賃、買賣、借貸、合會、 : 僱傭、承攬、出版、保險、證券、仲介等中華民國民法債篇中規範之契約。 保險非債篇規範之契約 又其他無名契約又該如何? 又如欲定細則 則由細則交待即可 : 第14條 不得洗版。 :     前項指稱之洗版定義: : 一、於本討論區大量發表文章,且文章標題或內容與本版無關。 : 二、發表大量標題或內容相似之文章。 : 以上兩類經版主定性為洗版後,稱之洗版。 :     多重帳號發文或回文,其標題及內容相近之文章,視同洗版。 : 第15條 版面上之文章作者除受推文作者授權,不得修改推文。 :     發文及回文於版面之作者,可刪除個人文章内之推文。 : 第16條 具時效性之文章,發文者應於失去時效性後,自行刪除文章。 : 第17條 回文時,若因考量閱讀性、文章長度、討論議題之特性,得自行刪減原文, : 但應注意原發文者與其原文皆受著作權法之保障,並應避免斷章取義或將文 : 義惡意引導。 須符合著作權法保護之要件始受保護 : 第18條 引用他人文章、回文、推文時,不得變造、篡改、捏造、偽造。 : 第19條 發文、回文之標題或內容,以及推文內容不得惡意挑釁其他版友。 : 第20條 發文、回文之標題或內容,以及推文內容不得涉及人身攻擊。 與8 9條有重複 : 第四章 違規處置 : 第21條 本版規無法律強制力,但視同民事契約,違約者需接受版主所做處置,若有異 : 議,請依批踢踢實業坊BBS站使用者條款向管理單位申訴。 無強調之必要 : 第22條 有下列之一行為者,處7日以上,729日(兩年未滿)以下之水桶。情節重大者,得 :     處永久水桶。 範圍太恣意 :   一、違反 第6條第3項。除水桶外,版主得將原文備份後,於版面刪除該文。 :     因應第16條,版主整理版面時,可考量文章內容及特性。若文章失去時效性, : 版主得通知原發文者,經通知滿7日而原發文者為處理,版主得逕行刪除文章 : ,發文者及版友若有異議優先以站內信與版主溝通,或逕自向管理單位申訴。 :     若有異議逕行於版面抗議,視同違反第6條第3項。 :   二、違反 第7條 本版另訂之「本版發文標題分類施行細則」者,除水桶外,版主得 : 將原文備份後,於版面刪除違規文章。 :   三、違反第8條、第9條、第10條。除水桶外,版主得將原文備份後,於版面刪除該 : 文。 :   四、違反第11條、第12條,經版主糾正,於3日內未改善者。 :     除水桶外,版主得將原文備份後,於版面刪除該文。 :   五、違反第14條。除水桶外,版主得將違規文章全數刪除且不予備份。 :   六、違反第18條、第19條、第20條。除水桶外,版主得將原文備份後,於版面刪除 : 該文。 :   七、違反第13條本版另訂之「商業性文章發表施行細則」者,除水桶外,版主得將 : 原文備份後,於版面刪除違規文章。 : 第五章 副則 : 第23條 本版規條文若有違反中華民國法律者,該條文自動失效。 : 第24條 本版規條文若有違反批踢踢實業坊BBS站使用者條款者,該條文自動失效。 不會因為沒這兩條就不失效 無規定必要 : 第25條 本版規於公佈日起兩週後施行。 定板規不是寫法條 要點明述即可 分條項款對一般民眾閱讀易生困難 再者 板規係板主自行設定 豈有自廢武功之理 倘自廢武功條文列於其中 又該由何人判定執行?與現行組務救濟孰有優先? 又內文大量使用"由板主認定" 此本至所當然之理 站規亦有此規定 如不服認定可向組務救濟 無規定之必要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61.223.225.45 ※ 文章網址: http://www.ptt.cc/bbs/I-Lan/M.1403437622.A.B13.html
hatedog5566:第一篇文 恭喜 之前沒看過妳在宜蘭板發半篇文 06/22 19:54
hatedog5566:實在很好奇 你怎會突然跑來宜蘭板說要選板主 平常都 06/22 19:55
hatedog5566:沒看過你 06/22 19:55
Judicial5566:加轉文應該算第二篇吧~ 06/22 19:55
Judicial5566:平常都窩在廢文板啊 06/22 19:56
qa17b:廢文板=tos or 數字板? 06/22 19:58
hatedog5566:後者吧 在數字板看過他不少次 06/22 19:58
hatedog5566:但在宜蘭板根本沒看過幾次 個人是毫無印象 06/22 19:58
alvis000:我也蠻好奇的 06/22 19:59
qa17b:我倒是在tos組務看過他XDDD 06/22 19:59
hatedog5566:tos看過不少宜蘭板友 但真的對他沒什印象 06/22 20:02
IDaHoo:要選舉了 什麼咖都會有 這麼巧有人這個時間來貼板規 06/22 22:10
IDaHoo:這麼巧有人今天開始連署 還這麼巧今天發第二篇文 06/22 22: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