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mikemagic88: 難得有正常判決 11/19 21:50
噓 scum5566: 這垃圾新聞標題 11/19 21:51
推 syldsk: 法院認證騎太快不是主因 11/19 21:51
噓 ga652206: 飆仔大喜 11/19 21:51
推 tamama000: 以前的可以聲請再審了嗎 11/19 21:51
→ MrSherlock: 等等,動量不同吧,說不定低速就不會死了 11/19 21:51
噓 Tatum0119: 標題太聳動了吧 11/19 21:51
推 jimmy5670: 反應時間納入判決應普及 11/19 21:52
→ joumay: 是否有部份肇責可以討論 但起碼不要撞死人就是賠 11/19 21:52
→ VVizZ: 好 11/19 21:52
推 c255120: 就跟超速無關 速限50也是撞下去 標題強調啥小 11/19 21:52
→ ffaatt: 超速還是有差吧 11/19 21:53
推 k47100014: 如果一開始不超速 他摔倒的時候就不會只跟他距離8公尺( 11/19 21:53
推 Muscovy: 聽起來像是三寶大迴旋害到自己, 不知道該說什麼... 11/19 21:54
→ soulboy330: 本來就該納入反應時間 11/19 21:54
推 TllDA: 就算時速只有1km 也會撞死嗎? 11/19 21:54
推 perfects1988: ...樓上這個發言可以多想五秒鐘~就知道有多扯 11/19 21:54
推 gj942l41l4: 但路口還是要減速不能用50算,而且應該遠遠就能看到 11/19 21:54
→ gj942l41l4: 有人要轉彎,覺得下一審會有罪 11/19 21:54
→ mikemagic88: 還沒騎到交岔路口中心處就提前左轉,並先向左摔倒 11/19 21:55
→ mikemagic88: 這邊應該是主要問題所在 提前跑了又摔車 11/19 21:55
→ gj942l41l4: 路口車禍和路邊忽然衝出來的人是不一樣的概念 11/19 21:55
推 richjohn: 就是客觀歸責的結果必然發生阿 11/19 21:58
推 gj942l41l4: 另外即使低速煞不住但也有可能閃避、以及前面有人說 11/19 22:01
→ gj942l41l4: 的低所撞擊力可能撞不死人等,這案討論空間還很大 11/19 22:01
推 sooppp: 如果限速50公里,那應該不會只有8公尺吧? 11/19 22:02
→ mikemagic88: 你可以假設速度是50公里 也可以假設他就在那個距離啊 11/19 22:05
噓 qw5980162: 本來就是以最高速限當基準 不然設最高速限幹嘛== 11/19 22:08
推 hipmyhop: 應注意未注意衛兵又要來該了 11/19 22:09
→ qw5980162: 刑事既然無罪 連帶的民事也一樣不用賠 11/19 22:09
推 magic1104: 可以安心飆了 11/19 22:11
噓 Leo4891: 自摔仔滑到別人車道 怪人煞不了車? 就自己倒楣啦 11/19 22:12
推 LNight0417: 要看超速是超到多少 如果7 80降到50可能還是煞不住 11/19 22:13
→ LNight0417: 而且純看新聞的描述根本很衰吧 騎一騎有人摔到車道上 11/19 22:15
推 mn435: 總覺得是請到好律師才有這種結果 11/19 22:15
→ ww08091011: 無迴避可能性 11/19 22:18
噓 mjj90138: 讚 換擋換到底 11/19 22:19
推 LeehomLee: 這樣偷倒垃圾的那個應該也要無罪 11/19 22:22
→ kixer2005: 蛤 安全距離都不用保持喔幹 11/19 22:29
推 liwang21320: 50撞跟70撞力道不一樣吧 法官智障? 11/19 22:32
→ liwang21320: 拜托修一下基礎物理好ㄇ 11/19 22:33
推 citywanderer: 50撞70撞 殺傷力還是有差 11/19 22:34
→ jojomaan: 不過死亡的那位是滑到撞人的車道,應該沒有安全距離的問 11/19 22:42
→ jojomaan: 題,如果是同車道的前後車就有安全距離考慮 11/19 22:42
推 kissa0924307: 你不衝出來根本撞不到 這頂多給駕駛一張超速罰單 11/19 22:43
推 oneIneed: 大概又會有白癡看不懂,覺得超速就該有責 11/19 23:03
推 Jethroii: 推 合理判決 11/19 23:14
推 gLid3: 幹 這律師厲害 一般車禍鑑定根本不理你引用什麼計算研究 11/19 23:19
推 rndsulgye: 這個邏輯有誤,不超速,時速50,8公尺可以閃的開,也可 11/19 23:20
→ rndsulgye: 以減速減少傷害 11/19 23:20
→ rndsulgye: 判決極不合理 11/19 23:21
推 lazioliz: 有人要求法官懂動量會不會太過份啊 11/19 23:22
推 SignKing: 法官終於不是恐龍了 11/19 23:27
噓 raxjimmy: 喝酒後十秒才反應 所以酒駕殺人無罪 11/19 23:42
推 yhdeng: 這次推法官 11/19 23:51
推 A0908: 難得有一個正常點的判決,推一個 11/19 23:57
→ npc776: 不算過失致死 但是超速還是要罰(ry 11/19 23:59
→ npc776: 說真的從隔壁車道來的三寶大迴旋那個要怎麼抓安全距離.... 11/20 00:00
→ NaouZ: 難得看見與本人意見相同的判決,看來這法官懂生物學、物理 11/20 00:05
→ NaouZ: 學。 11/20 00:05
→ j73596: 樓上看太少。算反應時間跟距離現在是很平常的事, 11/20 00:08
→ NaouZ: 五年前、十年前可不是這樣喔,恐龍法官一堆,文中 1.6 秒的 11/20 00:16
→ NaouZ: 出處可以從 95 年道路交通安全與執法研討會的分析應用禮找 11/20 00:18
→ acs81046: 恐龍法官,重機飆車不就是肇因 11/20 00:18
→ NaouZ: 到,但是多數法官並不懂,也鮮少去引用,只會拿應注意能注 11/20 00:19
→ GABA: 白話:剛好倒在你面前 在神也閃不過 11/20 00:19
→ NaouZ: 意來堵肇事者的嘴。 11/20 00:21
推 kid725: 判得好 愛亂切死好 11/20 00:23
推 mazznia: 四輪大爺轉彎不讓直行出事先怪直行超速的那種概念,而且 11/20 00:24
→ mazznia: 這種三寶板上還一堆 11/20 00:24
推 colenken: 合理判決給推 11/20 00:59
噓 cocogg: 雖然來不及煞,但是50撞下去跟70撞下去會一樣? 11/20 01:35
噓 Hartford: 50輾過去跟70輾過去到底差在哪..腦子不好的用四輪下去想 11/20 01:47
→ Hartford: 還有開頭就說速限內一樣輾過去了推文還有跳針說不合理的 11/20 01:49
→ Hartford: 騎慢一點來得及反應判決不合理的... 眼睛還好嗎? 11/20 01:50
→ Hartford: 然後跳針說騎50就不會只剩8公尺的...建議直接砍掉重練啦 11/20 01:51
→ faelone: 這種就算無罪跑法院也煩死 11/20 03:44
→ teiamatozero: 難得清流 11/20 04:25
推 tt7642: 感覺是被撞的人左轉沒看路,坐等監視器畫面 11/20 07:15
推 bluesox: 難得腦袋正常的法官 11/20 08:00
推 frice: 看推文 真是 科科 11/20 08:58
推 aneshsiao: 行經路口時行車速度要減慢,法規沒寫嗎?又不是路邊 11/20 09:37
→ aneshsiao: 這個判決太偏頗,只能說肇責較少,怎會是完全沒責任 11/20 09:38
→ NaouZ: 減慢的定義不夠清楚,最高時速降個 0.5kph 也是減慢。 11/20 09:41
推 farmoos: 車禍通常是多方問題 都該檢討 11/20 11:03
噓 rop45678: 根本就不確定有沒有超速 這啥爛標題 11/20 11:10
推 bardah2c: 滿合理的啊這判決 11/20 11:53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轉錄者: biglarge (114.45.250.34 臺灣), 11/21/2020 08:03:28
推 leejitsong: 標題殺人,主因明明是摔車 11/21 08:47
推 s899456: 竟然有正常的法官XD 11/21 08:58
推 bunnyer: 竟然有正常的法官+1 11/21 09:29
推 donttry: 溫馨 11/21 10:47
→ a9564208: 相信科學的法官給推 11/21 11:00
推 aaagang: 這裁判長有共事過,人很好,不過我覺得判的不好 11/21 12:28
→ aaagang: 主要是超速認定上,超速自然是造成事故原因之一 11/21 12:29
→ aaagang: 即使需要22.2公尺,但在之中的降速後即可能避免傷亡 11/21 12:30
推 ilovettb: 沒開那麼快 就算撞到 說不定不會死阿 11/21 14:08
推 ejru65m4: 撞是一定會撞上 正常人反應不過來 但速差可能的傷害差異 11/21 14:33
→ ejru65m4: 也要請專家評估吧? 11/21 14:33
→ lizard30923: 這題真的應該拿去當法官資格的考題,會認為有罪的法 11/21 16:10
→ lizard30923: 官通通不合格 11/21 16:10
推 z520314: 不會死也要看檢察官怎起訴,法官也是看起訴內容去判, 11/21 16:22
→ z520314: 其他部分要看起訴書 11/21 16:22
→ z520314: 法官多數時候都是看起訴書去判範圍,起訴書以外的法官 11/21 16:23
→ z520314: 也無能為力 11/21 16:23
推 timke: 我記得綠燈直行車通過路口是不需減速的 11/21 19:48
推 HAHAUCCUQQ: 合理 11/21 20:48
→ ejru65m4: 綠燈好像只需要注意斑馬線..嗎? 因為在斑馬線上不管什 11/22 00:39
→ ejru65m4: 麼燈 路人路權都比你大 11/22 00:40
推 octopuso1c: 1.這無法確定到底時速到多少,有破百?可能要注意發 11/22 11:32
→ octopuso1c: 言正確性喔… 11/22 11:32
→ octopuso1c: 2.這個案例的造成致死原因是在於撞擊,而撞擊並非在 11/22 11:36
→ octopuso1c: 反應時間內可以處理,且對方有干擾到正常行駛車道。 11/22 11:36
→ octopuso1c: 所以不能夠推測:超速殺傷力或要是時速降到多少就能 11/22 11:36
→ octopuso1c: 夠避免,那都不構成要素,都是推測 11/22 11:36
→ octopuso1c: 3.道路在正常行駛限速50,超速當然是違反交通規則, 11/22 11:39
→ octopuso1c: 但他超速不是直接造成死亡的原因。也不能說時速20、3 11/22 11:39
→ octopuso1c: 0就可以避免了,這不合理。 11/22 11:39
推 bunnyer: 說不定當事人自己有做功課,不一定是律師厲害 11/22 17:08
→ biglarge: 建議事前做功課,限速內騎車 11/23 07:02
推 allforyour2: 上面說標題差的,有些案例是應注意未注意要吃責任= = 11/23 11:21
→ allforyour2: 還有超速雖非主因,但要吃20%或30%的比例。無罪的少 11/23 11:22
推 firefoxriko: 不能假設時速50所以距離不只8公尺,我這麼說好了,真 11/24 18:11
→ firefoxriko: 的時速五時,他可能都還在好幾條街外咧。這時根本就 11/24 18:12
→ firefoxriko: 會發生,而他要是時速180,早就開過那個路口了,也不 11/24 18:12
→ firefoxriko: 會發生同樣一起車禍,難道會得出時速更高,反而沒事 11/24 18:13
→ firefoxriko: 的結論? 11/24 18:13
推 firefoxriko: 總之你去考慮不同車速的距離,不管快或慢,都會導致 11/24 18:16
→ firefoxriko: 這件事根本不會發生。即便是速度更快也是一樣。 11/24 18:17
推 firefoxriko: 所以這件事本來就是要在距離等距下才有得討論。 11/24 18:20
→ firefoxriko: 畢竟時速更快,是會錯過這件事完全無傷,時速更慢 11/24 18:21
→ firefoxriko: 如果慢的不夠多,撞到了,還是會受傷。反而會得出開 11/24 18:21
→ firefoxriko: 超速比開慢更安全的結論。這就不對了。 11/24 18: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