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題:德最高法院批准國家當局有條件進行網路監視
新聞來源:http://tw.news.yahoo.com/article/url/d/a/080228/19/uahq.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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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新社德國卡斯陸二十七日電) 德國的最高法院今天裁定,國家當局可以在為保護生
命安全或防止國家遭攻擊的情況下,對電腦網路通訊加以監視。
梅克爾總理領導下的左右共治政府歡迎憲政法庭所作的這項裁決,並表示,這為進行比較
精密的安全監視提供了條件。
政府發言人史泰格說:「我們將研究這項裁決,並以此作為根據來擬訂一項新法律,以規
範在何種情況下可以而且如何進行網路監視。」
憲政法庭推翻了德國西部北萊因─西發利亞邦二零零六年所通過的一項爭議性法律,這項
法律授予情報機構龐大權力,可入侵恐怖份子的電腦。
但法院裁定,原則上若「最重要的權利」遭到危及,那麼在嫌犯的電腦植入軟體病毒以利
監視是可以允許的作法。
法院指出,監視行動必須經由法官逐一批准,但即使獲得批准,情報機構也不得使用純粹
關乎監視對象私生活的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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