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題:李明博訪中 簽署韓人可移韓服刑條約
新聞來源:http://tw.news.yahoo.com/article/url/d/a/080527/1/102ii.html
中廣新聞網 2008/05/27
王長偉 首爾報導
南韓總統李明博今天抵達北京訪問,兩國還簽署了「韓中服刑者移送條約」。
主要內容針對在大陸坐牢的南韓人,只要本人願意,今後可以遣返回南韓服刑,直到刑滿
為止。
據南韓「聯合通訊社」今天報導,南韓和中方今天簽署的「韓中服刑者移送條約」規定─
─被中國法院判刑坐牢的韓國人,可以透過兩國有關部門的審查,獲准後可以返回南韓服
刑。
不過,移送對象局限於刑期剩餘一年以上,且觸犯兩國都承認的罪行。條約還包括「返韓
服刑的人、可按照本國法律獲得減刑」的條款。
然而,在中國大陸服刑的韓國人,在當地刑滿獲釋後,在南韓不會顯示犯罪前科,但移送
到南韓服刑的話,就會留下犯罪記錄。
截至五月初,在中國大陸監獄服刑的韓國人,共有一百九十三人,而在南韓監獄服刑的中
國人,共有六百三十三人。據了解,其中大部分都會成為新條約的受益人群。
「韓中服刑者移送條約」需獲得國會批准,在兩國交換批准書三十天後,正式開始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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雖然是舊聞了 還是拿上來補充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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