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NPLNT:管理當然也有很多成功的例子 但是為何要信任且配合這些管理 07/17 20:10
→ NPLNT:呢? 是因為相信訂定政策的知識份子智慧高人一等 還是相信這 07/17 20:12
→ NPLNT:些人的道德良知? 尤其在現在這麼多特殊利益團體活躍在政治 07/17 20:12
→ NPLNT:圈的情況下? 07/17 20:13
→ swallow73:我想這個質疑相當的正確.要是變成像中共那樣既不顧分配 07/17 21:29
→ swallow73:上的公平正義,人民又對政策毫無置喙之地的狀況,底層被 07/17 21:29
→ swallow73:壓迫的勞工要翻身,也只有革命一途了 07/17 21:30
推 uka123ily:古巴很重視人權的..... 07/17 21:30
推 NPLNT:不過分配的公平正義就像「美」一樣 每個人感受不同 07/17 22:14
→ NPLNT:所以最好的方式還是讓每個有能力的自願者去幫助需要幫助的人 07/17 22:15
→ swallow73:這恐怕會有資源分配不均的問題.像是慈濟一個團體獨占大 07/17 22:22
→ swallow73:量的社福資源,其他不少公益組織窮個半死就是很好的例子 07/17 22:23
→ swallow73:再說少數特力"有能力"的人靠著剝削勞工,壟斷資本,捐點錢 07/17 22:25
→ swallow73:就能博取美名,難怪不少有錢人都喜歡做慈善事業妝點門面 07/17 22:25
→ swallow73:郭XX就算捐了一億元幫助流浪狗,也不能掩飾他讓手下勞工 07/17 22:26
→ swallow73:累到爆肝的不正義. 07/17 22:27
推 NPLNT:這當然是不能掩飾的 只不過他的手下也沒被拿槍逼這加入這間 07/17 22:29
→ NPLNT:公司阿? 07/17 22:29
→ swallow73:表面上的選擇自由恐怕意義不大,目前有哪個資方是善待勞 07/17 22:34
→ swallow73:方的?當制度性的問題不選擇,勞工為求生計只能選擇被剝削 07/17 22:35
→ swallow73:這環境其實跟黑道暴力壟斷沒兩樣. 07/17 22:35
→ swallow73:在這裡不方便講的太明白,有些資方是真的跟黑道有勾結. 07/17 22:35
推 NPLNT:如果是跟黑道有勾結的資方那當然很該死 07/17 22:37
→ NPLNT:只是假設一間正常的企業 勞工要拿多少才不算被剝削? 07/17 22:39
→ NPLNT:標準誰定? 07/17 22:39
※ 編輯: swallow73 來自: 122.127.66.230 (07/17 22:55)
→ swallow73:先不拿共產黨的標準來講,以右派的標準而言,工時正常, 07/17 22:57
→ swallow73:,就算要加班,加班費也不會被責任制的名目硬凹走,勞工不 07/17 22:58
→ swallow73:會被巧立名目趕走,連資譴費都拿不到,這是底線 07/17 22:59
→ swallow73:至少標準不應該由有力量,資本握在手上的一方單方面來訂 07/17 23:00
※ 編輯: swallow73 來自: 122.127.66.230 (07/17 23:01)
推 RIFF:公權力加以限制與規定當然是一種保障,不過根本上我以為要看 07/17 23:12
→ RIFF:供需吧。政府要營造對勞工有利的經濟環境,加劇資本間的競爭 07/17 23:13
推 RIFF:小例子:大企業的借貸容易,利率低,對小企業很不公平 07/17 23:16
→ RIFF:諸如此類策略要改變,讓資本間的競爭加烈,大資本不會太強勢 07/17 23:19
→ RIFF:在環境上調節條件 比規定勞動規定好多了 07/17 23:21
→ RIFF:不過現在都是右派政府多,從資本角度思考經濟問題多,短期經 07/17 23:22
→ RIFF:濟改善勞工有好處,不過最後還是資本得益較多 07/17 23:23
推 RIFF:旋轉門條款不能太嚴,薪資透明化,福利折假以資比較,等等 07/17 23:28
→ RIFF:調節一個 讓勞工可以明確比較各個工作的條件 的環境 07/17 23:29
→ RIFF:也讓資本間彼此競爭'耗弱,最終勞工將得益:企業經營將需要 07/17 23:30
→ RIFF:非常開明與友善且有效率,資本營利壓力變大。 07/17 23:31
推 NPLNT:除非是由政府或暴力以強制之手段 不然標準不太可能單方面訂 07/18 00:54
→ NPLNT:訂吧 一般都是由供需法則決定吧? 07/18 00:55
→ NPLNT:不過我覺得盡量透明開放讓資訊比較不會不對稱是比較好的 07/18 00:56
推 RIFF:您提到一個重點了"資訊比較不會不對稱",更廣泛的說,對勞工 07/18 02:24
→ RIFF:在面對勞雇關係時,勞工在許多領域居於劣勢,資訊是其一 07/18 02:25
→ RIFF:另外,法律專業是其一(公司可聘大律師),太多太多層面了, 07/18 02:26
→ RIFF:其實這些都是公權力可以作用的領域,會改變勞工的弱勢, 07/18 02:26
→ RIFF:讓勞工在面對"聘-受雇"關係,或選擇時,可以強勢許多 07/18 02:27
→ RIFF:這些都會改變供需態勢,資本方將需要付出更多雇用成本與風險 07/18 02:30
推 NPLNT:如果以資訊不對稱的角度來說 這麼做挺合理 07/18 14:16
→ NPLNT:只是認為該由此著手的人好像不多? 07/18 14: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