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ttp://www.libertytimes.com.tw/2009/new/sep/24/today-int1.htm
2009-9-24 自由
〔編譯管淑平/綜合報導〕
備受爭議的法國打擊網路盜版法案二十二日由國會拍板定案,此法對於在網路非法下載版
權檔案的人訂出禁止使用網路一年的懲處,被稱為全球有史以來最嚴格的保護網路著作權
法案。
也可罰坐牢2年、禁上網1年
法國國會兩院聯席委員會二十二日以兩百五十八票贊成、一百三十一票反對,通過這項法
案,現在只等總統薩科茲簽署生效。原本的版本因其中有關新成立一「網路著作流通暨權
利保護高等署」(HADOPI)有權調查網路侵權行為並做出懲處的條文,遭法國最高司法機
關憲法委員會反對,二十二日通過的是修訂版,將執行權力轉移到法院。
此法對非法下載電影、音樂、電玩等的網路使用者訂出「三振條款」,又被暱稱為「三振
法」,即先以電子郵件和掛號信警告兩次,屢勸不聽者,第三次警告時將被法官下令禁止
上網最多一年,還可能被重罰三十萬歐元(約一千四百三十二萬台幣)或坐牢兩年;疏於
約束小孩下載盜版檔案行為的家長、以及因無線網路無意間遭他人用來侵犯網路著作權的
人,在接獲警告後若無改善,也都有可能被斷網一個月。預計明年初開始發出第一次的警
告給涉嫌侵權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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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項被稱為全球最嚴格的打擊網路盜版行為法律,獲得薩科茲和歌手出身的第一夫人布妮
大力提倡,也獲得音樂和電影工業界支持。文化部長密特朗說,此法可防止著作品遭那些
以只要放在網路上,就應該被自由取用之說搧動蠱惑之人的「掠奪」。不過他認為,「這
些懲罰大概會很少派上用場,因為我相信這種嚇阻力會發揮效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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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部長是前總統密特朗的姪子> #1AGjzcq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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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法禁網路非法下載 最重罰三十萬歐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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