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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勿發表、推文與本板IC-Card板旨無關之內容, 以影響他人閱讀文章之困擾。 特此公告, 經有效檢舉者,違者處三個月至六個月水桶, 唯板主主觀認定之標準,有異議之被檢舉者,請向組務板申訴, 至此發表公告,經本文發表後七天後生效, 生效日2014年7月25日零時生效。 RunDLL32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75.182.55.141 ※ 文章網址: http://www.ptt.cc/bbs/IC-Card/M.1405610700.A.04C.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