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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文轉錄自 Gossiping 看板 #1O5jJS6A ] 作者: EZyou (===★追夢人★===) 看板: Gossiping 標題: [FB] 攝扁正義麵包哥逃漏稅嗎?(已檢舉) 時間: Mon Oct 31 13:21:07 2016 FB卦點說明:寫了一堆屁話,很長,底下等等只放重點,其他相關圖片,『懶人包』請 點進 FB 內進行閱讀 觀看~~~ FB連結:http://0rz.tw/vO9CE FB內容:(重點) http://0rz.tw/XxEdb 於此網址 輸入其 『工作室』地址:高雄市鳳山區自強二路190巷29號 (查無資料) https://www.etax.nat.gov.tw/etwmain/front/ETW113W1_3 於此網址 輸入其 『工作室』地址:高雄市鳳山區自強二路190巷29號 (查無資料) 商業登記法 第 3 條 商業及其分支機構,除第四條第一項規定外,非經主管機關登記,不得開業。 第 32 條 違反第三條規定,未經登記即行開業者,其行為人各處新台幣一萬元以上三萬 元以下罰鍰,並由主管機關命令停業。經主管機關依前項規定處分後仍拒不停業者,得按 月連續處罰。 高雄市請直接打1999 即可! (這我沒撥,誰無聊自己撥XD) 加值型及非加值型營業稅法 第 45 條 營業人未依規定申請營業登記者,除通知限期補辦外,處一千元以上一萬 元以下罰鍰;逾期仍未補辦者,得連續處罰。 第 46 條 營業人有左列情形之一者,除通知限期改正或補辦外,處五百元以上五千 元以下罰鍰;逾期仍未改正或補辦者,得連續處罰至改正或補辦為止: 一、未依規定申請變更、註銷登記或申報暫停營業、復業者。 二、申請營業、變更或註銷登記之事項不實者。 三、使用帳簿未於規定期限內送請主管稽徵機關驗印者。 第 51 條 納稅義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者,除追繳稅款外,按所漏稅額處五倍以下 罰鍰,並得停止其營業: 一、未依規定申請營業登記而營業者。 二、逾規定期限三十日未申報銷售額或統一發票明細表,亦未按應納稅額 繳納營業稅者。 三、短報或漏報銷售額者。 四、申請註銷登記後,或經主管稽徵機關依本法規定停止其營業後,仍繼 續營業者。 五、虛報進項稅額者。 六、逾規定期限三十日未依第三十六條第一項規定繳納營業稅者。 七、其他有漏稅事實者。 納稅義務人有前項第五款情形,如其取得非實際交易對象所開立之憑證, 經查明確有進貨事實及該項憑證確由實際銷貨之營利事業所交付,且實際 銷貨之營利事業已依法補稅處罰者,免依前項規定處罰。 財政部高雄國稅局鳳山分局 07 711-9522 如有違反事項,歡迎『正義人士』檢舉! (我剛剛已經進行『具名』檢舉了!),我不知道會不會因為他有『黨證』就查無不法! 反正臺灣的法律只用來處罰守法的人和沒有黨證的人.......我也習慣了,我還要靠北一 篇!要告中華民國政府!正坐等罰單來!~~>跟最近本粉絲團吵得放假問題相關........ -- 『臺灣爆報』 http://TWnews.EZyou.cc 給您華人最即時新訊息! 『匿名爆卦專線』 http://Gossiping.EZyou.cc 『反馬英九聯盟』 http://antimaFB.EZyou.cc 監督新政府,馬英九2.0別再來~ 『臺灣NO.1 教育資訊及民意調查爆政中心』 http://TWfirst.EZyou.cc 不砍文不踢人說出您心中的渴望!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23.204.50.205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Gossiping/M.1477891292.A.18A.html 抱歉 剛剛開錯帳號 重貼~~我都用這帳號 發 政治文 謝謝
sd09090: 沒後台等著被各局處檢查罰錢,台北巿有個百貨公司有違建 10/31 13:21
EZyou:轉錄至看板 HatePolitics 10/31 13:21
CYL009: 你追殺 我追殺 大家來追殺 10/31 13:22
EZyou:轉錄至看板 PublicIssue 10/31 13:22
lastmile: 馬上就會有麵包哥的新聞說扁迷政治追殺惹 等著看 10/31 13:22
fku5566: 9.2在幸福城市還不懂得低調 活該 10/31 13:22
g8330330: 幫QQ 10/31 13:22
pineaplz: 叭叭 政治追殺 10/31 13:22
OmegaWind: 衛生署查麵包 營建署查違建 10/31 13:22
※ 編輯: EZyou (123.204.50.205), 10/31/2016 13:23:11
Forfun1168: SOP 10/31 13:22
sd09090: 一樓的百貨櫃位是停車格,地上是白線,上面是櫃位也沒事 10/31 13:22
huangjyuan: 先檢舉林崑海 好嗎…… 10/31 13:22
ymca900: 該追殺的還是要追啊 昔日民進黨主席不是混假的! 10/31 13:23
sd09090: 想出名,生意不好好做,活該 10/31 13:23
yoyodiy: 綠吱吱最愛報復 阿扁貪汙也能護航 藍色選民寬容太多 10/31 13:23
chiy16: 你要被智賢了 10/31 13:24
yoyodiy: 看到阿珍晚上去夜店跳舞也沒人去檢舉 讓她入獄服刑 10/31 13:24
gogoegg: 做人要低調點,就算大老闆都可能被搞,何況是違法擺攤的 10/31 13:24
WeAntiTVBS: 衛福部食藥署該去抽檢黃姓麵包師的麵包了 10/31 13:24
gogoegg: 老百姓 10/31 13:24
a23521323: 逃漏稅該罰 但扁迷真恐怖 10/31 13:24
huangjyuan: 三立逃漏稅大王憑什麼沒事 10/31 13:24
w9: 票投民進黨 上台後走國民黨老路? 10/31 13:25
greedypeople: 對喔 他之前不是還有講馬囧時代收入多棒 10/31 13:25
aabbcdcd: 開始追殺囉 10/31 13:25
WeAntiTVBS: 如果說不符合食藥署食品衛生安全規定 依法可以全沒入 10/31 13:26
WeAntiTVBS: 並要求全數銷毀!!!!!!!!!!!!!!!!!1 10/31 13:26
g8330330: 我覺得會沒事 10/31 13:26
takeyourtime: 拍一次是好奇,拍兩次就很故意 10/31 13:26
takeyourtime: 帶著仇恨的麵包9.2愛吃 10/31 13:27
dreamer15: EZyou=kissinwang 幹嘛隔沒幾篇又重貼? 10/31 13:27
g8330330: 布丁姐妹也沒登記啥的,路邊一堆賣自製麵包的 10/31 13:27
simon0104: 為什麼沒貼商業登記法第四條? 10/31 13:27
Bub: 就個路邊攤販,你是要逼死誰? 10/31 13:28
gogoegg: 討厭扁就打打嘴炮,網路上罵罵啥事都沒,真的拿起手機去 10/31 13:28
gogoegg: 拍,最後只會害到自己罷了 10/31 13:28
CenaC: 手動置底? 336030 nwan810/31 -□ (本文已被刪除) [kissi 10/31 13:29
panzerbug: 沒營業登記就輔導設立,扁迷以為這很了不起嗎 10/31 13:30
doctor2tw: 不要鬧他了啦 10/31 13:30
huangjyuan: 林崑海不敢追 殺一個路邊賣麵包的平民XDDD 10/31 13:31
CenaC: 沒想到10年下來 扁迷的水準還是沒提升 10/31 13:31
z80520xx: 非常有道理 10/31 13:31
YLTYY: 高雄夜市也順便吧! 10/31 13:31
chichung: 大家都是平民何苦相逼 我比較想了解勝文檢舉案後續 10/31 13:32
liusean: 黨工追殺嘍 10/31 13:34
purplebfly: 你把自己的格調降低了 10/31 13:34
CHARLIM: 兩黨一樣爛沒人信 10/31 13:38
simon5566: UCCU 10/31 13:38
james5566: 10/31 13:41
yisdl: 陳水扁現在也是平民啊 要檢舉大家來玩 10/31 13:42
kenyun: 依法繳稅有什麼問題 像上次要盤商繳關稅就一堆人要死要活 10/31 13:42
KCKCLIN: 說一樣了是搞不懂一樣定義或者自己變更一樣定義了XD 10/31 13:43
KCKCLIN: 自以為中立的水準通常都是這麼高XD 10/31 13:43
CCRemon: 即使如此,拍到事實還是事實 10/31 13:44
CCRemon: 沒繳稅是一件事,阿扁過太爽是另一件事 10/31 13:44
cheetahspeed: 9.2崩潰哈哈 10/31 13:49
yang0623: 爆料者人恆爆之 爽! 10/31 13:50
kenyun: 這也好笑 像之前有軍人PO臉書要殺總統 還不是被起訴 10/31 13:50
kenyun: 想紅的人就給他紅嘛 10/31 13:51
jemlin: 想說追殺是大家說笑的,想不到還真的有扁迷開始追殺了 10/31 13:54
Cosmoswalker: 做麵包口罩也沒帽子也沒,那環境合不合衛生標準? 10/31 13:56
silentence: 最奉公守法的9.2怎麼會違法咧 沒有違法不要怕被查 10/31 13:58
nepenthes7: 合法檢舉叫追殺 呵呵 10/31 13:58
EZyou: 我只是隻兔子 在下並非扁迷 謝謝~~ 10/31 13:58
silentence: 要弄人前也不想想自己把柄有多少在身上 10/31 13:59
EZyou: 我原本只是無聊 想看看他工作室資本額 誰知道連登記都沒有 10/31 13:59
heyboy0311: 吱急必兇 10/31 14:04
Golf19: 公司登記又未必在經營地點 你又知道他一定逃漏稅了?想找 10/31 14:05
Golf19: 麻煩就說 何必裝神弄鬼 你跟那麵包師傅 我看是半斤八兩 10/31 14:06
sam125502000: 吱豬必叫 10/31 14:12
james5566: 9.2蛆最愛講的名言—不做違法虧心事不用怕被查 10/31 14:14
a29976137: 要繳什麼稅?20萬以下不用繳,沿街叫賣不用辦登記 10/31 14:15
spa41260: 不長眼的麵包師父,如今可是大綠色盲時代,沒有一張dpp 10/31 14:27
spa41260: 黨證還想擺攤賣麵包? 10/31 14:28
N91: XD 阿扁散步 高雄市民都視而不見 包容真夠大的 10/31 14:32
jfriendtw: 推 10/31 14:35
revive25: GOOD 如果有犯法就抓起來 沒犯法他怕啥呢科科 10/31 14:42
lmc66: 偷拍不一定犯法 但是逃漏稅就鐵定犯法了吧 10/31 14:44
hamasakiayu: 民進黨一片大好時打成藍綠對立,是想激化K黨基本盤? 10/31 14:49
lloop: 爽 10/31 14:50
lloop: 要守法阿,爽 10/31 14:53
james5566: 沒事兒~ 人都有好奇心,拍攝PO網給人公審質疑有無生病 10/31 15:00
james5566: 就沾沾自喜;啊別人就質疑你賣的9.2蛆打扁麵包衛不衛生 10/31 15:00
james5566: 且合不合法啊 10/31 15:00
JosephLuke: 9.2真的很愛拿石頭砸自己的腳! 10/31 15:16
Anddyliu: http://i.imgur.com/ypoCSee.jpg 10/31 15:40
scott33: 逃漏稅也要護航 笑死了 10/31 16:26
scott33: 9.2水準真高 阿扁追殺到底 自己人違法就沒事 10/31 16:27
gsinin: 推 10/31 16:51
BigBananaBoy: 推推 10/31 16:54
onetti: 高調! 10/31 17:03
bkyu: 民進黨的這群炸騙犯,被關都假死保外就醫,出來就生龍活虎 10/31 17:06
williamshen: 開始清算囉 塊陶啊 10/31 17:13
popy8789: 顏色不對 10/31 17:47
EZyou: 報告 anddy劉 他連商業登記都沒有 還不能稱為業者! 10/31 18:27
nomien: 乖乖守法就不怕人檢舉了,自己要違法哭哭喔 10/31 18:31
godpiggy: 白色恐怖唷 要被查水表滅口了 10/31 18:51
godpiggy: http://udn.com/news/story/1/2055928 10/31 19:23
qphone: UCCU 哈哈 10/31 19:39
SHIU0315: 嘻嘻 幫高喔 10/31 22:14
Ratalie: http://i.imgur.com/ysY86u2.jpg 這樣募款沒違法? 11/01 01:06
freakclaw: 11/01 17:30
wowyayaya: 推 公開募款太可笑了吧哈哈哈 11/01 23:57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轉錄者: kissinwang (123.204.50.205), 11/04/2016 18:38: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