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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tt 帳號審核原則 一、本原則為本站使用者填寫帳號資料及本站帳號審核小組審核資料時 之基本依據;遇特殊情形時依現職帳號站長群決議處理之。 二、總則: 1. 目前僅接受中文及英文註冊單,使用其他語言之文字(含簡體 中文)可能出現亂碼而導致無法通過審核。 來自中華民國、中國、港澳等使用中文國家或地區之使用者請 以中文填寫註冊資料。 2. 不接受共同帳號之申請;亦不接受以機關團體名義申請之帳號。 3. 非中華民國籍人士,但於本國求學或就業者,請填寫在台之聯 絡住址。 (For foreign residents, please provide local phone numbers and addresses as contact information.) 於海外求學或就業之中華民國籍人士,請以可立即聯絡上您之 住址為原則填寫資料。國內之聯絡方式需以中文填寫;國外之 聯絡方式可以中文或英文詳細填寫;除房號(R.)、各式道路 之縮寫(如 Rd.、Blvd.、St.、Ave.等)、及國家名稱外,請 完整寫出住址資訊。 4. 各欄位若有填寫不實或不全資料,或欄位中有別字造成無法查 核資料真實性者,不予通過註冊。 已通過註冊者,經發現資料中有不實或不全處,將退註要求使 用者重新填寫資料。 帳號部審核人員具評核註冊資料真實性之權力。 5. 姓名或地址因不明原因持續經系統拒絕者,請將資料寄予任一 位現職之帳號站長,以便協助修正資料並通過審核。 三、細則: 1. 姓名 A. 姓名需詳實填寫;不接受暱稱、綽號、代號(含藝名或 筆名)、或僅有姓或名為本名之資料。 B. 不接受本國籍使用者以拼音或英文姓名為本名之資料。 C. 本名僅二字或與知名人士同名,而經審核人員以此退回 註冊單者,請回信向審核人員說明,並再次填寫註冊單, 以利審核人員協助通過註冊。 2. 就讀學校或服務單位 A. 就讀學校(適用於身分為在學之學生者) 1) 就讀國內大專院校、高級職業學校、五年制專科學 校者需以中文完整填寫校名及科/系/所名稱,不接 受英文簡稱。校名及科/系/所名後需加註入學或畢 業之年度(為「入學」或「畢業」之時間亦需註明, 不可僅以「級」表示之)。 就讀高級中學、國民中學、國民小學等無分科系之 學校免填科系名稱,但仍需填寫校名,並於校名後 註明入學或畢業之年度。 年度以西元或民國表示皆可。 不需註明為公立或私立學校。 2) 國外學校除學校之層級(如 university, high school) 及系所之層級(如 department, institute)接受 縮寫(如 university → u./univ., institute → ins.) 外,校名及科/系/所名稱不接受簡稱。 若原文過長無法填入,可譯為中文後填寫;若仍過長, 請向帳號部 ID_Problem 反應。 例: (國內學校)台灣大學外國語文學系2013入學 (○) 台北市立建國高級中學2013入學 (○) 台北市立士林高級商業職業學校 應用外語科2013入學 (○) 台灣大學外國語文學系13級 (X) 台北市立士林高級商業職業學校 2013入學(缺科系別) (X) 2013, DFLL, NTU (X) (國外學校)Ins. of English, U. of North Carolina, entered in 2013 (○) Ins. of Eng., U. of N.C., 2013 (X) B. 服務單位(適用於已不具學生身分者) 1) 就業資料需有工作單位名稱(需詳填至分行/分店/ 門市別)、單位所在之行政區(需詳填縣/市及鄉/ 鎮/市/區別)、及個人職稱(恕不接受老闆、員工 或類似之職稱)等三項。 為避免單位名稱過長導致無法填入資料之情形,名 稱中可省略「財團法人」、「社團法人」、「股份 有限公司」、「集團」等字(以英文填寫時亦同), 其餘部分請完整寫出。 2) 待業中、待役中、服役中、退役或退休者請填寫最 高學歷之畢業校名、科/系/所名、畢業年度等三項, 再註明狀況為待業中、待役中、服役中、已退役或 已退休。 服役者請注意勿寫出服役單位;提供前述資料並加 註服役中即可。 3) 自由業、家管、無公司行號者請填寫最高學歷之畢 業校名、科/系/所名、畢業年度等三項,再加上如 自由業、家管、或作家、畫家、自由撰稿人等自訂 職稱。 4) 工作身分為工讀生、臨時員工或派遣員工者,請填 寫最高學歷之畢業校名、科/系/所名、畢業年度等 三項,再附上工作單位所在位置(含縣/市別及鄉/ 鎮/市/區別)、工作單位名稱(含分行/分店/門市 別),及個人職稱(如工讀生、臨時員工等)。 例: 1) 台北市中正區教育部部長 (○)   教育部部長(缺單位位置) (X) 2) 台灣大學外文系2012年畢業//待業中 (○) 台灣大學畢業//待業中(缺系別、畢業年度)(X) 3) 台灣大學外文系2012年畢業//自由業 (○) 台灣大學畢業//自由業(缺系別、畢業年度)(X) 4) 台灣大學外文系2012年畢//台北市大安區7-11 鹿鳴門市工讀生 (○) 台大外文系2012年畢//7-11工讀生 (缺完整校名、公司位置、門市別) (X) 3. 住址 A. 住址需包含縣/市及鄉/鎮/市/區(不可以郵遞區號取代 前述資訊,住址中亦無需附加郵遞區號),並詳實填寫 至個人住址之最小單位。 B. 學校地址(或系所辦公室、實驗室、研究室)、工作地 點、郵政信箱均不可作為住址。 C. 網址、電子郵件信箱位址均不可作為住址。 D. 若為在外住宿者: 1) 於學校內住宿者請填寫完整宿舍地址,需含學校地 址、學校名稱、宿舍名稱、樓層、寢室別,或逕填 戶籍地址。 2) 於非學校宿舍住宿者,請填寫完整宿舍地址,需含 樓層、寢室別,或逕填戶籍地址。 E. 非國內住址亦需以英文完整並正確填寫,若住址過長可 適度使用縮寫;接受縮寫部分請參閱本原則第二條第三 項之說明。亦可譯為中文再行填寫。 例: D. 1) 台北市大安區羅斯福路四段一號台灣大學男一 舍第0000寢 (○) 台灣大學男一舍(缺地址、寢室別) (X) E. R.0000, PKS House, 9201 Univ. City Blvd., Charlotte, NC, USA. (○) 四、帳號部對本原則未盡事宜具最終裁決權。 五、本次修正案自公告起生效。 1. 配合 2014/03/02 系統更新,使用者填寫註冊資料時無須填 寫電話,移除帳號審核原則中關於此項資料之相關敘述。 2. 增加對年度書寫方式、服役者填寫方式、公私立學校填寫方 式、英文學歷或地址書寫方式等說明。 3. 移除肄業之附註狀況。 Ptt 帳號總管群 disFabulous, Makotoyen revision: Jan 15, 20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