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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主來執行公權力了!! 好漫男孩因為以下幾個原因 讓版主相當不爽故以水桶懲罰 1.這次烤肉,有你沒我懂嗎? 所以你害我不能跟大家一起烤肉!!!(沒錯這是遷怒) 2.場地主恐先生說你沒付錢,幹甚麼幹甚麼想白吃白喝嗎? 恐先生委託版主追討金額約250(我沒記錯吧?) 3.本人大半夜的衝回宜蘭就是為了要跟你們聚會結果你居然閃人了!!! 所以我合理的懷疑,我們不是無緣,是沒有誠意。 基於以上理由 好漫男孩(啊~~~嘶~~~) 浸水桶 不滿自己來找我吧科科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23.193.45.43
coolman3:送.那死胖子.烤肉那天一直想著吃,還怕麻煩想吃火鍋哼 10/14 11:49
kkskye:一次還吃十五人份....太超過了 10/14 13:50
goodcomicboy:哇~我被水桶了>< 10/14 19: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