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繳交學雜費(註冊)須知
一、 一、九十一學年度第一學期學雜費繳費單訂於91年8月25日起發放。
二、 二、繳費明細查詢網址:http://mis.cc.ntu.edu.tw/reg/
繳費標準及原則查詢網址:http://cashier.cc.ntu.edu.tw/
三、學生請持繳費通知單至全省各地之中國信託銀行各地分行及全省各地郵局臨櫃繳交學雜費(手續費由中信銀負擔,並請妥慎保存繳費收據備查),即視同註冊。成績不及格而有退學之虞者,請暫勿繳費,俟成績確定符合註冊資格後,再行繳費,延畢同學須先繳交平安保險費、網路費及住宿費等費用,學分費則請於加退選確定後約一個月內另行製單轉發。
四、繳費日期:自收到繳費通知單起至91年9月13日止。新生依校定現場註冊日為繳費截止日,註冊當日繳費者,請攜帶繳費收據聯備查,新生註冊日現場不另派員收費。
五、收到繳費單後,請先核對各項記載,若有不符情事時,暫勿繳費,請先到各主辦相關業務單位(如研教組、註冊組、住宿組、生輔組…..等)更正後,再到出納組換單,於繳費期限內繳納,未收到或遺失繳費單者,可上網下載繳費明細,列印後即可據以繳費。
六、繳費地點:
繳費期限內---逕向所在地中國信託銀行各地分行及全省各地郵局櫃檯
繳納。
繳費期限過後---繳費單須先經各註冊負責單位核章並加註日期後(第二
階段學分等費用除外),再到中國信託銀行公館分行繳
納。
繳費方式:臨櫃<中國信託銀行所屬分行及全省各地郵局櫃檯>、ATM<自動櫃員
機>、網際網路、電話語音、匯款等五種方式。
繳費方式說明請參閱繳費單。
七、符合註冊資格但未依規定繳學雜費者視同未註冊,依規定應予退學。
八、已繳交學雜費同學,請於91年9月16日起至91年9月27日止,委由班代或代表將學生證收齊後,送至各註冊負責單位蓋註冊章,藉以確認繳費相關程序無誤。未蓋註冊章者,學生證無效。
九、本學期應退學及已畢業學生繳費(註冊)無效,並予以退費。91年7月10日起開放網路查詢成績,請自行留意成績是否達二分之一(特種生達三分之二)不及格退學標準。
附註:
(一)、凡辦理就學優待學雜費減免暨申請就學貸款同學,請於91年9月13日前依相關規定檢附證件,逕至承辦單位(學士班為學務處生活輔導組,進修學士班為諮商輔導組)辦理申請手續。辦妥上述手續,而需更換繳費通知單之學士班、進修學士班學生,請分別至出納組與進修推廣部總務組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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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很小的時候,世界就變得很小,
小得看不起一片美麗的樹葉。
心很亂的時候,路就變得很多,
我們都是這樣走失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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