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板 INSECT-95 關於我們 聯絡資訊
我有點混亂了@@...到底規定是怎樣? 根本看不出來板給不給開... 已開板的也沒有加上S註記="= 下文引自newboard精華區 --------------------------------------------------------- 台灣大學群組法 ◎第二章 看板 § 第一節 看板新增 1.請由板主提出申請。 申請人須註冊滿一個月,上站次數滿50次,文章數達20篇。 2.申請原因請詳細填寫治板理念、看板發展方向。 英文板名不能拿數字當開頭,以及不能有小數點,並請根據看板內容命名。 3.達規定有效連署人數即達到開板受理標準。 1)班系團體板:有效連署人數為15人。 2)公開討論板:有效連署人數為25人。 4.同時兩個或兩個以上申請同性質之看板,以先申請者優先。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61.231.102.182
jl55x:嘖嘖,糟糕,光文章篇數就不夠,趕快叫他來這邊,湊篇數 XD 07/28 02:39
jl55x:第四點應該沒差,反正那個連署沒過,應該作廢了 07/28 02:40
bubaeiou:嗯~~他才四篇~~好~~我會叫他來湊篇數 07/28 11: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