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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CST (down到谷底的ST)》之銘言: : 我實在不知道要下什麼標題。 : 我的情況是這樣 : 我目前是在等 I-140的結果, I-140是在去年八月辦理, 預計是在今 : 年上半年可以通過 I-140。 : 但是,因為家庭的因素,我會在年中搬回去台灣,還是留在原公司工作。因為台灣也 : 有分公司,所以我會在台灣的分公司上班。我的問題是 : : 如果我還是掛在美國總公司下的員工,可以繼續辦綠卡嗎(I-485或是CP)? 辦綠卡跟妳(現在)掛在哪裡工作無關,重點是FILE GC用的職位必須是要在 美國的公司。既然您LC已經過了,說明JOB是在美國沒錯。 您再台灣工作的時候可以繼續辦綠卡,但是FILE的時候人如果不在美國的話 只能辦CP。如果您在美國的話CP或485皆可。 我自己是用485,連LC總共只花了半年。聽說以前CP比485快,但是不清楚 現在的狀況。 而且,一但當您拿到綠卡,理論上您必須要回到美國工作。公司當然可以再派妳 回來台灣工作,但是綠卡的重點是(永久居留),您必須要說服移民局您有把美國 當成(永久的家)的打算。 : 萬一要變成台灣分公司聘僱的員工,也就是喪失在美國的工作,還有辦法繼續辦理綠卡 : 嗎? 如上所述,這是可以的,祇是公司院不願意而已。 : 如果不行的話,這樣將來要搬回美國工作時,是不是要重新辦理LC與I-140? : 問這些問題,是要準備和老闆談,看他可以給我什麼樣的幫助。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69.143.17.31
willieliao:還有以目前PERM的速度加上140有PERMIUM PROCESS 01/25 15:02
willieliao:台灣人EB2也沒有排期問題,重辦LC和I140損失不大,就是 01/25 15:02
willieliao:錢的問題而已。 01/25 15:03
willieliao:歐補充一點,如果你file綠卡的職位就是你現在在美國公ꔠ 01/25 15:43
willieliao:司職位的話,妳就不能換職位(PROMOTION可以) 01/25 15:44
willieliao:US RD-> US RD Lead OK, US RD -> US sales NO, 01/25 15:45
willieliao:US RD -> Taiwan RD NO. 01/25 15:46
willieliao:以上是敝公司律師說的。 01/25 15:47
CST:謝謝 01/26 05:27
cchris:如果將來沒打算每年住在美國至少半年,辦了綠卡也會面臨問題 01/26 08:44